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
前沿拓展:
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
2011年年終獎個稅扣除辦法:
1、與年終獎發放月同月發放的工資超過3500元的,以年終獎除以12的商數對照2011年9月后的新個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2、與年終獎發放月同月發放的工資未超過3500元的,用年終獎減去同月發放工資與3500的差額再除以12,用此商數對照新個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例如:某人元月工資3600元,年終獎8000元,那他當月應交工資個稅為
(3600-3500)*3%=3元,年終獎應交個稅為18000/12*3%=45元,合計48元
某人元月工資2000元,年終獎18000元,年終獎應交個稅為18000-(3500-2000)/12*3%=41.25元.
以上辦法一年只能用一次,也就是說,獎金按半年發的,一年內只能用一次此辦法。
這是陜西寶雞地稅專管人員的回答。希望可以參考
個稅計算的計算方式: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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