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app)
前沿拓展:
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
APP端證件注冊只支持身份證注冊,如果是外籍人員或港臺澳人員則是根據(jù)護照等相關證照在web端注冊。
全媒體記者楊曉川報道 “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部分讀者反映,自己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寫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是不是還要向扣繳單位另行填報相應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1月9日,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了。
據(jù)介紹, 目前,居民個人可以通過以下4個渠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1.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2.自行在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網(wǎng)頁填報;3.自行到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填報;4.提交給扣繳單位在扣繳客戶端軟件填報。通過前3個任一渠道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您所填報的信息,您無需再向扣繳單位另行填報。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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