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計提并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前沿拓展:
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個人獨資企業利潤繳納個人所得稅,分配的利潤是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利潤,已經交過個人所得稅了,分配時不用再交了。
分配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法定扣除額
扣除標準3500元/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案例分享: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員工小劉,月工資5650元,個人交社保262.5元,公積金400元.算算他稅前工資5650元和稅后工資5650元,或企業承擔40元,或企業承擔50%,各要交多少個稅?
應納稅所得額
=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
稅前工資時,個稅=1487.5元*3%=44.63元
借:管理費用-工資 565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65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650
貸:其他應付款 –社保 262.5
—公積金 4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4.63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xxxx
借:管理費用-工資 6546.25
其他應收款-代交社保和公積金 662.5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605.37
-社保 758.75
-公積金 8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4.63
注,社保公司部分496.25元,公積金400元
稅后工資交個稅的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
=(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公式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率級距對應的稅率,用“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
小劉應納所得額
=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
對應不含稅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是105
我們要將不含稅收入換算成含稅收入
應納所得額
=(5650-262.5-400-3500)÷(1-10%)
=1487.5÷0.9
=1652.77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1652.77*10%-105=60.28
稅后工資交個稅的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
=(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公式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率級距對應的稅率,用“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
小劉應納所得額
=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
對應不含稅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是105
我們要將不含稅收入換算成含稅收入
應納所得額
=(5650-262.5-400-3500)÷(1-10%)
=1487.5÷0.9
=1652.77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1652.77*10%-105=60.28
如果是企業代員工交個稅的,計提工資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工資 6606.53
其他應收款-代交社保和公積金 662.5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650
-社保 758.75
-公積金 8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60.28
注,社保公司部分496.25元,公積金400元
企業承擔部分稅款
應納稅所得額
=雇員取得工資+雇主代雇員負擔的稅款-扣除費用
企業承擔40元
小劉應納稅所得額
=5650-262.5-400+40-3500=1527.5元
企業承擔定率稅款的
應納稅所得額
=(未含雇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1-稅率×負擔比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小劉應納稅所得額
=(5650-262.5-400-3500-105*50%) ÷(1-10%*50%)
=1435 ÷0.95
=1510.52元
應交個稅金額= 1510.52元*10%-105=46.05
個人和公司各交23.025元
拓展知識:
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其實第一筆分錄多此一舉。
計提工資,是按應發工資數字計提的,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個人所得稅是包含在內的,計提的時候完全沒必要體現其中多少是工資多少是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實質上是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工資的組成部分,只是按法律規定員工應該交稅,所以企業并沒有實際交給員工,而是代扣下來,再代繳給地稅局。所以,這依然是企業的工資費用,只是沒落到員工手里而已。
更多追問追答
追問
第一筆分錄我寫的不是很清楚
其實科目應該是這樣的
借:公共-XX事業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工資性支出-工資.)
公共-XX事業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工資性支出-稅金.)
括號只是公司內控的預算項目,也就是說計提的時候還是把稅計入到費用里了
另外,您的意思是這筆個稅其實走了一個**的流程,即先是工資,后是個人所得稅,是這個意思么?因為先是工資了,所以還是計入費用的,如果這樣的話,分錄就沒問題咯?
追答
其實分錄沒有問題,只是多此一舉了。
追問
那您的意思是,個稅其實是可以計入公司相關費用科目的?
追答
你沒看懂我的意思,其實個稅本來就是工資,只是沒有發到員工手上,而是代扣代繳給稅務局了。換個說法吧,如果企業不需要代扣代繳,而是由員工拿到工資后自行去稅務局納稅,那么企業就要按包含稅金的工資發給員工,這不就都是企業的工資性費用么。
追問
明白了?。。《嘀x~~?。?/p>
追答
不客氣
本回答被提問者采納
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如果個稅是公司承擔的話,這樣做賬沒問題,只是企業所得稅前不可以扣除而已。
但如果個稅只是公司代扣代繳的,那么賬務處理就有問題了。正確的應該是:
確認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工資和個稅總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和個稅總額)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和個稅總額)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錯了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可是應發工資哦,沒扣除個稅和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計入應繳稅費,一般是不妥的,因為個稅不是公司的稅,是個人的稅。一般都是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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