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計稅基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計稅基礎)
前沿拓展:
資產計稅基礎
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屬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類型。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一般產生于以下情況:
(一)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
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時,從經濟含義來看,資產在未來期間產生的經濟利益少,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多,則就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企業在未來期間可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并減少應繳所得稅,符合有關條件時,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
當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時,負債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實質上是稅法規定就該項負債可以在未來期間稅前扣除的金額。即:負債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賬面價值-計稅基礎=賬面價值-(賬面價值-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差異分類:
1、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資產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的,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2、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資產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的,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百度百科——暫時性差異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
(一)固定資產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法累計折舊
(二)無形資產
除內部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初始確認時其入賬價值與稅法規定的成本之間一般不存在差異。
1.對于內部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有關研究開發支出區分兩個階段,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而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以后發生的支出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2.無形資產在后續計量時,會計與稅法的差異主要產生于對無形資產是否需要攤銷及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但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實際成本-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法累計攤銷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會計: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稅法: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會計: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稅法:成本
(四)其他資產
因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與稅法法規規定不同,企業持有的其他資產,可能造成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存在差異。
1.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會計: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
稅法: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確定
2.將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賬面價值: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計提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等。
拓展知識:
資產計稅基礎
計稅基礎是2006年發布的《企業新會計準則》中提出的概念。它分為資產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兩類內容。通俗的說,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或負債在計算以后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還可以再抵扣或應納稅的剩余金額。
資產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某一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帳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金額。
追問
兄弟,能用白話文解釋一下嗎?不勝感激啊。
資產計稅基礎
當你的所得稅需要調整的時候,不就得用到資產和負債了嗎,例如固定資產折舊,稅法規定5年,你會計做賬用3年,調整的時候,不就關資產的事了嗎
追問
那如何關負債的事了?能否舉個例子了?謝謝了啊
追答
比如負債類應付職工薪酬中工資問題 ,你是學會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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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計稅基礎
什么是資產計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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