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稅率(人力資源外包和勞務派遣稅率)
前沿拓展:
勞務派遣稅率
勞務派遣費即為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應該按“服務業”稅目依百分之五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第二條規定: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行。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四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營業額以**幣計算。納稅人以**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折合成**幣計算。《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第三條第十二款規定: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綜上所述,該公司的勞務派遣費即為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應該按“服務業”稅目依百分之五的稅率繳納營業稅。根據《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對該公司做出就2012和2013年度勞務派遣費補繳營業稅、加收滯納金的處理決定和處以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罰款的處罰決定。
勞務派遣,可以全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依6%稅率(小規模征收率3%)的計稅,也可以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稅。
以下為5%征收率的開票與賬務處理:
例:勞務派遣公司,采用簡易計稅,收取勞務派遣費2000萬元(含稅),支付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1200萬元。
**編碼:*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服務
征稅率:5%
一、使用差額開票功能開具
票面金額1961.90萬元,稅額38.10。(2000-1200)/(1+5%)*5%=38.10
注:根據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的(**、**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1、開票計收入(和**上的稅額不一致)
借:應收賬款 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04.76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計提) 95.24
2、計提并支付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2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1200
貸:銀行存款 1200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扣減)57.14
貸:主營業務成本 57.14
3、申報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8.10
貸:銀行存款 38.10
二、開具兩張**
一張增值稅專用**含稅金額800萬元和一張普通**含稅金額1200萬元(開具時選擇“不征稅”,稅率欄打印三個星號,稅額欄為0。)
注:財稅〔2016〕47號文規定,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可以開具普通**。
1、開票計收入:
(1)開具專用**:800萬元
借:應收賬款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761.90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計提) 38.10
(2)開具普通**:1200萬元“不征稅”(稅率欄打印三個星號,稅額欄為0)(和**上的稅額不一致)
借:應收賬款1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142.86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計提) 57.14
2、計提并支付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2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1200
貸:銀行存款 1200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扣減)57.14(1200/1.05*5%)
貸:主營業務成本 57.14
3、納稅申報時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8.10
貸:銀行存款 38.10
另,還有一種賬務處理方式:和**上稅額一致
1、開票計收入(不計1200部分的VAT)
借:應收賬款 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61.90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計提) 38.10
(2000-1200)/(1+5%)*5%=38.10(**上的稅額)
2、計提并支付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時(成本不用減1200部分計提的VAT)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2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1200
貸:銀行存款 1200
3、申報(與以上方式一致)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8.10
貸:銀行存款 38.10
如果您覺得文章有幫助,請點擊右上角“+關注”,每天及時獲取實用好文章!
「理個稅」提供最專業個稅資訊及籌劃與綜合管理服務。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22466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