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納稅人(a級納稅人的公司好嗎)
前沿拓展:
A級納稅人
A級納稅人是稅務部門評定的納稅信用級別最高的納稅人.根據**發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以一個公歷年度(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為周期,稅務部門依據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內容對納稅人進行信用評價,按照信用程度設為A、B、C、D四級,每年4月,稅務機關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而具體的稅率以及要納多少稅需要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形作出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激勵措施: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一)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
(二)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用量時即時辦理;
(三)普通**按需領用;
(四)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五)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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