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建筑公司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前沿拓展: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法律分析:采購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所載金額?!百忎N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一),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企業的印花稅依據,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50-8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二),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企業的印花稅依據,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行情況,對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60-9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可按銷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三),年利潤小的企業印花稅依據對年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型商業企業,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后,可按照其采購金額40%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恭喜!印花稅,降了!7月1日起,執行!那到底什么是印花稅?哪些需要繳納印花稅?哪些可以減免?今天小編給大家一次性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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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印花稅法》
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中華****印花稅法》通過!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印花稅法》與舊《印花稅暫行條例》相比,有哪些重大變化?
一、縮減了征稅范圍
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
二、降低了稅率
1、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印花稅的稅率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2、部分產權轉移合同降低稅率: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印花稅稅率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3、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率從原先按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將財稅〔2018〕50號規定直接納入立法。
三、明確增值稅不作為計繳印花稅依據
注意:如果納稅人簽訂合同是含稅價,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
四、取消了尾數規定,直接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
也就是說,自2022年7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印花稅時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來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擔心應繳與實繳的差異了。
五、新增了印花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對于境外個人如何繳納印花稅,能否實行源泉扣繳,都沒有規定。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規定:
六、明確了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對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的規定并不明確,剛通過的印花稅法明確納稅時間和納稅地點。
七、取消了輕稅重罰的做法,統一按征管法執行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有個傳統就是輕稅重罰:
現在新的《印花稅法》取消該規定:
附:印花稅稅目及稅率新舊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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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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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需繳納印花稅?
由誰繳?稅率是多少?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舉的憑證征收,對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收。關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納稅人、稅率,我們整理了一張圖供大家學習~~~
注意:
1、經濟合同當事人涉及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各方都是納稅人(不包括證人、擔保人、鑒定人),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2、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應稅憑證的,也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3、如果簽訂的合同沒有執行或按期執行,都應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4、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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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繳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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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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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憑證稅率×單位稅額
印花稅的計算并不復雜,但是在具體計算時根據種類不同適用稅率不同,且可享受的優惠政策較多,下面我們就用案例來為大家演示一下吧!
案例:
某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4月開業,領受工商營業執照一件,與其他企業訂立轉移專有技術使用權書據一件,所載金額100萬元; 訂立產品購銷合同兩件,所載金額200萬元;訂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載金額為50萬元。此外,企業的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科目載有資金500萬元,其他營業賬簿10本。2020年9月該企業“實收資本”所載資金增加為600萬元。
試計算該企業2020年需繳納的印花稅額:
(1)開業領受權利、許可證照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1×5×50%=2.5(元)
(2)企業訂立產權轉移書據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1000000×0.5‰×50%= 250(元)
(3)企業訂立購銷合同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2000000× 0.3‰ ×50%= 300(元)
(4)企業訂立借款合同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500000× 0.05‰ ×50%= 12.5(元)
(5)企業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所載資金:
應納稅額=5000000× 0.5‰ ×50%×50% = 625(元)
(6)企業其他營業賬冊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10×0 = 0 (元)
(7)4月份企業應納印花稅稅額:
應納稅額=2.5+ 250 + 300+ 12.5 + 625 + 0 = 1190(元)
(8)9月份資金賬簿應補繳稅額為:
應補納稅額=(6000000-5000000)×0.5‰×50%×50% = 125(元)
解析:
根據(財稅〔2018〕50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根據(財稅〔2019〕13號)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已依法享受印花稅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
所以,資金賬簿可以享受50%征收后再減征50%征收。
注意: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常為納稅人訂立、領受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并不是實際發生業務了才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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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該如何入賬?
1、計提本月繳納時(如果有減免的,直接按減免后實際金額計提)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2、實際繳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有些企業繳稅金額小,也可以在直接繳納時記賬。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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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印花稅80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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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類4項
2
小微企業優惠 2項
3
促進區域發展 2項
4
與住房相關優惠 11項
5
社會保障2項
6
文化、教育類 4項
7
體育類 6項
8
運輸類 4項
9
金融類 28項
10
三農類 4項
11
企業轉制升級 9項
12
支持商品儲備類優惠 4項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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