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減免)
前沿拓展:
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
印花稅是按照合同金額計算應納稅款,購買印花稅票并在合同上予以粘貼貼花。從印花稅的這個規(guī)定可以看出,這個稅種的計算并不是按每期的收入額計算,而是按照合同的全部金額計算的。也就是說,簽訂的租賃合同,雙方都是納稅人,按照租賃合同簽訂的全部金額如:每月租金20萬,租期三年,就是20萬x36個月計算全部合同金額(如果合同約定的還有其他費用應一并計算入內(nèi))作為這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計稅金額,在乘以財產(chǎn)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率千分之一,以此計算出應納印花稅。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率為:1‰,按照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財產(chǎn)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1‰,按照合同簽訂金額,一次性計算繳納。
《中華****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jù)租賃物的性質(zhì)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財稅字(1988)第 255 號文第十七條規(guī)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jīng)濟事項
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
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由于在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沒有列舉物業(yè)管理
費相關的服務項目,細則又明確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jīng)**確定征
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物業(yè)管理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你公司所簽的合同在分別列示
兩種經(jīng)濟事項的基礎上,應分別計算,只對房屋租金部分,按財產(chǎn)租賃合同記載的租賃金額千
分之一計稅貼花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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