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年終獎個稅籌劃臨界點怎么樣測算)
前沿拓展:
年終獎個稅
2021年一次性終獎個人所得稅使用單獨計稅方式,個人所得稅稅率是3%。
單獨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需要將全年取得的一次性獎金分攤到每一個月,然后根據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具體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某職工年終獎為12萬,那么將年終獎平攤到每月得到的數額就是1萬元,根據稅率表可以看出,超過3000至12000的部分,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所以該職工應該繳納的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就是120000*10-210=11790元。
法律依據: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圖所示: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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