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政策(2022年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政策
法律分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代開貨物運輸業**預征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
法律依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二、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三、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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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 **公告2021年第42號
為扎實做好“六保”工作,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 **公告2019年第94號)規定的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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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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