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后再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之后)
前沿拓展:
住房公積金提取后再提取
在異地買房是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揭政策具體規定如下:異地購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異地購房采用貸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可以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南京,簡稱“寧”,古稱金陵、建康,是江蘇省會、副省級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全市下轄11個區,總面積6587km2,2016年建成區面積1125.78km2,常住人口827萬人,城鎮人口678.14萬人,城鎮化率82%,是長三角及華東唯一的特大城市。
來源:**網
**網成都10月22日電 (**強)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新政正式實施。新政實施后,可以按月提取的業務有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三類。
此前不少繳存職工簽了按年提取協議,該協議能解約嗎?如何解約?按月提取如何辦理?近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并提醒繳存職工按年提取協議解約后不可以恢復,解約需慎重。
按年提取協議解約后還可以恢復嗎?
不可以。2021年10月8日起,不再新增簽訂按年提取協議,新簽訂提取協議的職工,只能簽訂按月提取協議。
職工存在多個按年提取協議的,如何辦理解約?
職工存在多個有效按年提取協議,且未解約的,均可按協議約定繼續執行。若職工將全部按年協議解約后,則只能就其中一套住房簽訂按月提取協議。確需辦理解約的,職工須臨柜辦理。
同一套住房職工已簽訂了按年提取協議,職工配偶可就該套住房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嗎?
不可以。同一套住房存在多個提取人的,所有提取人選擇辦理的還貸提取方式及簽訂的提取協議種類應一致。
如職工小王已經簽訂按年提取協議,現其配偶小李針對同一套住房申請簽訂按月提取的,小王需要先將按年提取協議解約。
實施按月提取后,已簽訂的按年提取協議是否自動失效?
不會。職工已簽訂按年提取協議且未解約的,按原協議約定繼續執行。
實施按月提取后,已簽訂的按年提取協議是否必須轉為按月提取協議?
不是。職工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是否將按年提取協議轉為按月提取協議。
實施按月提取后,已簽訂的按年提取協議如何轉換為按月提取協議?
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按年提取協議的職工,需先將按年提取協議解約,再重新簽訂按月提取協議。
為確保職工提取資金足額到賬,已簽訂按年提取協議的職工需辦理按月提取協議簽訂的,建議在按年委托提取到賬后,再辦理解約。
例如,職工王某簽訂的按年提取協議每年提取日為10月20日,王某可在10月20日按年提取到賬后,解約按年提取協議后,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從11月開始執行按月提取。
已簽訂的按年提取協議未到約定提取日,在新政執行后提前轉換為按月提取協議的,期間未提取月份的還款金額還能提取嗎?
可以。職工解約后可先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辦理還貸提取,將未提取月份的還款金額進行提取,再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因考慮到按月提取實施初期,業務需求量較大的實際情況,職工也可選擇在按年提取協議到賬后,解約按年提取協議并簽訂按月提取協議。
例如,職工張某簽訂的按年提取協議每年提取日為4月3日,2021年4月已提取到賬,但張某想在2021年10月辦理按月提取業務,張某需先將按年提取協議解約(在“成都公積金”新版App上點擊“委托提取解約”),然后辦理“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業務,申請提取5月至10月之間的還款金額,業務辦結后再點擊“按月提取還貸簽(解)約”進行簽約,簽約成功后,張某從11月起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了。
在線上辦理按月提取協議簽訂的范圍有哪些?
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貸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過線上辦理,其他職工需臨柜辦理。
成都公積金中心目前暫支持以下10家銀行貸款:**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簽訂按月提取協議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簽訂按月提取協議需具備下列條件:
職工是貸款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配偶,在償還貸款期間,且貸款尚未結清;
職工不存在提取未辦結、預收件登記、司法凍結未解除等情形,未被納入公積金中心不良行為登記;
同一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未辦理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務(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住房的住房消費提?。?,辦理同一套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除外;
沒有尚在履行過程中的按年提取協議或按月提取協議;
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級行政區域一致(所購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的除外)。
職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后,什么時候可以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呢?
公積金貸款發放后,或商業貸款還款滿一個月后,符合簽約條件即可辦理。
職工怎樣辦理按月提取協議簽訂呢?
職工與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主要有線上、線下兩種辦理方式。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通過中心線上渠道(“成都公積金”新版APP等)自助辦理;
線上不能獲取信息或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或存在異議的,則須職工臨柜提出申請,經中心審核通過后可辦理簽約。線下辦理時,職工需按《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管理相關規定(試行)》第五條的規定,提供證明材料。
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后,按什么順序進行抵扣/提取呢?
同一筆貸款有兩名及以上職工簽約的,默認按職工簽約時間的先后順序依次抵扣或提取。屬于中心組合貸款的,優先辦理公積金貸款直沖本息。
按月提取協議可以提前終止嗎?
職工在按月提取協議有效期內,因還貸情況、貸款住房權屬、婚姻等發生變化的,可通過中心線上渠道(手機APP等)申請提前終止協議。
辦理了中心的公積金貸款后,簽訂了按月提取協議,那么納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以用于直沖本息嗎?
納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以用來直沖公積金貸款的應還本息。
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后,只要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是否就不用往還款卡里存款了?
職工簽約后,需在每月扣款日前持續關注公積金賬戶的可用余額及個貸還款賬戶的余額。為確保滿足當月貸款還款金額,建議職工或借款人及時在個貸還款賬戶中存入不少于當期應償還貸款本息的資金,避免因住房公積金未及時匯繳入賬、銀行支付結算等原因,造成按月直沖/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未能按時到賬或可用余額不足,產生貸款逾期。
(責編:**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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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住房公積金提取后再提取
這個是可以的,只要你還在職,你的公積金會一直有存款進去的,等你的余額到了一定的比例,就可以再提取一次了。
住房公積金提取后再提取
還可以繼續提取,還是用于買房或自建房,或者用于房屋裝修才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后再提取
當然可以提取啊,只要你的住房公提公積金提取走了,不要超過購房總額就可以一直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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