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次提取公積金(成都公積金一次性提取辦法)
前沿拓展:
成都首次提取公積金
成都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準備材料、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便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每年可申請提取2次。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單位統一提供的,提取業務由單位代辦。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不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租賃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賃金額計算方式為:住房租賃備案月租金金額×申請時已承租時間;不超過職工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的50%。
租住住房位于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的,每年累積提取金額不超過1.5萬元;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龍泉驛區、雙流區、郫縣、新津縣的,每年累積提取金額不超過1.2萬元;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每年累積提取金額不超過9600元。
10月8日起
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可按月提取公積金了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新政發布會召開,調整后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三個《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并宣布將于2021年10月8日實施。
公積金究竟如何按月提取?
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新政有哪些惠民亮點?
一起了解下
全面實行公積金購房、租房按月提取
根據最新印發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提取管理辦法》),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后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只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時,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提取更為便利,有助于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可實現“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
根據最新印發的《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采取直沖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月供本息,即“按月沖還貸”。這將減少還款轉賬環節,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假如某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9萬元,每個月繳存1000元(一年后余額10.2萬余元),每個月償還貸款8千元(其中公積金5000元、商貸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職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計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而“按月沖還貸”推出后,職工在一年內每月均可使用公積金8000元用于償還月供,每月生活壓力將大大減輕。
其他調整: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加裝電梯提取
除了上述公積金可按月提取外,公積金提取還有以下調整:
職工購房“可提可貸”,即允許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用于首付款。限制多套房提取,繳存職工近5年內已辦理兩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或當前擁有兩套及其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辦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業務,不再受一年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辦理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規定限制。
另外,公積金提取簡化了**亡提取業務辦理材料,第一順序繼承人提取**亡職工公積金時,無需再提供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證書。
貸款新政:實行“精細化”雙掛鉤貸款
除了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根據修訂后的《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在公積金貸款管理方面,將實行“精細化”雙掛鉤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每筆繳存額度、繳存時間相關,由繳存賬戶每筆繳存資金金額扣除提取金額后,與該筆繳存金額存儲時間對應的存貸系數分段計算后加總得出。
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三方面的新政都將于10月8日正式實施。
來源:川觀**、紅星**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05462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