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公積金提取(杭州余杭公積金提取地點)
前沿拓展:
杭州余杭公積金提取
杭州市公積金提取分為住房消費類和非住房消費類兩大類:
一、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鐵路職工為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單位未安排單身宿舍的)。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本市戶口職工(鐵路職工需為本省戶籍)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
4、非本市戶口職工(鐵路職工需為非本省戶籍)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滿半年;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出國、出境定居;
7、職工**亡或被宣告**亡。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5日電 據“杭州發布”微信公眾號5日消息,杭州公積金中心出臺多項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繳存、貸款、提取都有新變化。其中,受**肺炎**影響,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無房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現額度按現有標準上浮50%確定。
其中,受**肺炎**影響的繳存單位及自愿繳存個人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說明情況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補繳的,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受**肺炎**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送報征信部門。
杭州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限額標準 來源:“杭州發布”微信號
此外,受**肺炎**影響,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無房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現額度按現有標準上浮50%確定。即杭州市區(含蕭山、余杭、富陽、臨安)為1500元/月;建德為600元/月;桐廬為1050元/月;淳安為750元/月。
杭州公積金中心表示,在此細則下發前,已提取的不再補辦,2020年7月1日起,租賃提取限額按原標準執行,每年提取1次。(中新經緯APP)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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