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和流程(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前沿拓展:
又到月底,我滴口袋又是空空如也
癟癟的錢包大大的疑惑
錢都花到哪里去了呢
每天點外賣恰飯付房租
這錢就像被臺風“席卷了”一樣
突然想起小小編每個月
一直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
那符合什么條件可以提取呢?
提取額度又是多少呢?
公積金提取條件
圖源:圖蟲903077364355694836
01
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杭州市本級及蕭山、余杭、富陽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其他縣(市)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當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02
非住房消費提取
(1)離休、退休(退職)的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滿六個月的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6)出國、出境定居的
(7)職工**亡或被宣告**亡的
公積金提取額度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賬戶內的余額
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賬戶余額可截止簽訂購(建、修)合同后滿一年;申請住房貸款的,賬戶余額截止購(建)房合同的當月
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修)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賬戶余額不超過當月已發生的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賬戶余額截止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后不再提取
租賃自住住房的: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賬戶內的余額
(2)租賃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為每人1200元/月,桐廬縣為每人840元/月,淳安縣為每人600元/月,建德市為每人48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證有效期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非住房消費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內余額
提取流程
方式一:浙江政務服務網
1、登錄浙江政務網,選擇杭州市,搜索關鍵詞“公積金提取”
2、根據提取條件,選擇自己提取的類別
3、以“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實際情況勾選,選擇辦理情況
4、在線填表—上傳材料—信息確認即可
方式二:支付寶APP
1、在支付寶首頁點擊“市民中心”,進入“辦事大廳”
2、選擇“公積金”—“杭州公積金提取”
3、進行身份驗證
4、點擊“公積金提取”—“租賃自住住房提取”
5、在線進行人臉識別—選擇情況后——在線填表—上傳材料—信息確認即可
方式三:浙里辦APP
1、打開浙里辦APP,主頁面點擊進入“公積金”—點擊“公積金提取”
2、選擇“租賃自住住房提取”—在線進行人臉識別;
3、以下列情況為例,在線填表—上傳資料—信息確認即可
本文來源:杭州本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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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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