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住房公積金提取(退休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
前沿拓展:
退休住房公積金提取
法律分析: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下轄經辦機構遞交材料,經核準之后提取。退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人社局批準退休的文件;
(2)本人身份證;
(3)公積金所有權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儲蓄卡;
(4)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1月11日,太原市公積金管理消息,進入1月以來,不少市民辦理離、退休時需要提取公積金,為了方便市民辦理,該中心實現了網上辦理,省時、省事一站式辦理。
繳存職工辦理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包括:離、退休證,或經人事、勞動保證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或單位出具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印證材料;職工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銀行卡(折)等資料。
如果繳存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職工只需要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通過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手機公積金”APP直接申請銷戶提取。
太原日報社**采編中心記者 賀娟芳
拓展知識:
退休住房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退休后可以取出來。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退休證等材料,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即可,個人帳戶中的公積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領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02461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