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額度(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能超過還款額度嗎)
前沿拓展:
公積金提取額度
公積金提取是有額度上限的,有以下情況: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不動產權證發證當月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且不超過購房款金額;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支付首付款的,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首付款當月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且不超過首付款憑證或者貸前提取憑證金額;
3、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付款憑證金額;
4、償還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最小提取頻次為每月提取一次。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近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了關于調整公積金階段性扶持政策的通知(長住金管字〔2022〕5號),決定對《關于應對****實施住房公積金助企惠民政策的通知》(長住金管字〔2022〕4號)部分政策執行期限予以延長,并增補1項“提高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的惠民事項。
階段性扶持政策具體有哪些調整,新增加的一項,對繳存職工來說意味著什么?
對此,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處處長王曉軍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王曉軍介紹,新增的提高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方面內容,也是繳存職工比較關注的。
原政策規定: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長春市區的,職工家庭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1.5萬元;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榆樹、農安、德惠、九臺、雙陽、公主嶺及鐵路沿線分理處的,職工家庭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1.2萬元。
政策調整后,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長春市區的,職工家庭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1.8萬元;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榆樹、農安、德惠、九臺、雙陽、公主嶺及鐵路沿線分理處的,職工家庭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1.32萬元。此項政策自2022年6月6日起實施。
王曉軍表示,這項政策調整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對繳存職工提取公積金帶來的影響,更好地滿足繳存職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陳志文
截圖來源于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來源:**吉林網
編輯:劉賾瑞
主編:馬楠 監制:佟燕玲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02460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