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條件)
前沿拓展:
**公積金提取
1、首先向所在單位提出支取申請,由單位對職工的支取手續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后及時給職工出具支取證明。 2、單位或個人持銷戶(支取)手續到支取窗口報批,并領取一式三聯銷戶(支取)憑證,回單位在第一聯上加蓋在中心的預留印鑒。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議通過,現將自治區區直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中心內設歸集科、信貸科和綜合科,下設成都管理部、咸陽民院管理部。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方式包括:統一查詢服務電話12329、查詢機、建行ATM查詢。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本級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包括**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銀行、郵儲銀行共六家銀行。2015年,全年實繳單位585家,實繳職工5.6萬人,繳存13.64億元,同比增長28%。當年新開戶單位50家, 新開戶職工1136人。截至2015年底,繳存總額77億元,繳存余額39.6億元,同比增長28%。
(二)提取。2015年提取5.4億元,提取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40%,比上年同期降低14個百分點。截至2015年年底,提取總額37.4億元,同比增長17%。
(三)貸款。本級每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不分單雙職工。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共計3家,無增減變化。2015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325筆5.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9%、65%。其中,成都和咸陽兩個管理部共發放貸款70筆2529萬元。2015年共回收個人住房貸款2億元。截至2015年年底,區中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04萬筆24.5億元,貸款余額11.4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31%、48%。個人住房貸款率為29%,比上年同期增加4個百分點。
(四)資金存儲。截至2015年底,區直中心結余資金存款29.1億元。其中,活期2.54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26.56億元。
(五)其他。截至2015年底,資金運用率29%,比上年同期增加4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全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共計10247萬元,同比增長1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685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2562萬元。
(二)業務支出。全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共計6282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其中,繳存職工賬戶余額的利息支出6153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28萬元,其他支出1萬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3965萬元,同比增長116 %。增值收益率2%,比上年同期增加1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379萬元,提取管理費用75.28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511萬元。截至2015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7156萬元,累計上繳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806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全年,管理費用支出81.9萬元,同比降低60%。其中,人員經費18.8萬元(聘用人員經費),公用經費10萬元,專項經費 53.1萬元(含47.2萬元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售后服務費,5.9萬元專線租金及系統維護費)。
四、資產風險狀況
截至2015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115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為1‰。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未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7156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7%,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1.6%。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9%和36%。繳存職工的構成情況為:
按單位性質,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60%,國有企業占30%,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9%,其他占1%。
(二)提取業務
全年提取住房公積金6537筆5.4億元。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6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17%,租賃住房和其他占5%);非住房消費提取占34%(離休和退休提取占2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9%,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
(三)貸款業務
全年支持職工購建房33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37%。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535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以下占21%,90-144(含)㎡占62%,144㎡以上占17%;新房占87%,二手房占13%。
(四)住房貢獻率
當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68%。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政策調整方面
1、貸款政策。2015年,我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兩次調整。一是2015年5月根據《關于進一步發揮我區住房公積金作用的通知》(藏建金監管〔2015〕112號)文件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異地繳存記錄可憑繳存證明合并計算;職工首付比例調整為20%;貸款額度的計算,由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的12倍提高至個人賬戶余額的20倍;所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由簽訂之日起兩年內延至三年內。二是2015年11月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 ****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的通知》藏建金監管〔2015〕260號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在職工償還能力可貸款額度范圍內,允許職工有商業銀行貸款;職工貸款年限由17年延長至20年;貸款年限可延長至職工退休年限后5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后,繼續正常繳存且符合條件的可在次月起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2、支取政策。按照藏建金監管〔2015〕112號文件規定職工繳滿3個月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繳存租金;與父母共同居住翻建大修住房的,可出具共同居住證明辦理支取;購房支取所提供資料時限延至三年內。按照藏建金監管〔2015〕260號文件規定,對從未支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憑本人(或配偶)已有的房產證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利率政策。根據**銀行**中心支行關于利率調整的有關要求,2015年我區住房公積金利率共進行四次調整:
(二)改進服務方面2015年,中心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不斷完善服務承諾制度,提高業務人員服務意識,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一是建設服務型**組織,充分發揮**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設立共產**示范崗,中心的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二是大力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充分滿足繳存職工的貸款需求,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作用。三是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自治區“約法十章”的有關規定,“三公”經費較去年降低25%;四是完善硬件設施,在大廳設立休息座椅,飲水設施,單據書寫臺等便民措施;五是縮短辦理時限,使用聯名卡支取實現了隨到隨取,同時,征信查詢業務的開通,使貸款時間由之前的15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
(三)異地貸款發放情況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要求,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已正式開展了異地貸款業務。
(四)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繳存基數以每年五月份工資為基數,在每年七月變更一次繳存基數,一定一年不變。2015年繳存比例政策未發生變化。
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歸集科咨詢電話:0891-6839090
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貸款科咨詢電話:0891-6811988
住房公積金查詢電話:12329
住房公積金投訴電話:0891-6828411
**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6日
本期編輯:扎西白瑪 張沁芳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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