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公積金提取(鎮海公積金提取地址)
前沿拓展: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寧波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 29 名委員,因受**肺炎**影響,2020年組織2次書面審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寧波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2019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執行情況及2020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安排的報告》和《關于妥善應對**肺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情況通報》。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寧波市**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8個部室,7個分中心。從業人員193人,其中,在編123人,非在編70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0年,新開戶單位22489家,凈增單位12648家;新開戶職工33.81萬人,凈增職工7.87萬人;實繳單位52732家,實繳職工168.04萬人,繳存額301.07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1.55%、4.91%、12.56%。2020年末,累計繳存總額2198.01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5.87%;繳存余額608.11億元,同比增長7.85%。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3家。
(二)提取:2020年,66.61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256.84億元,同比增長20.88%;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85.31%,比上年增加5.87個百分點。2020年末,累計提取總額1589.91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9.27%。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
2020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50萬筆110.99億元,同比分別下降3.1%、3.04%。其中,市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18萬筆56.98億元,鎮海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5萬筆7.14億元,北侖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43萬筆19.36億元,奉化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3萬筆3.79億元,余姚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7萬筆6.20億元,慈溪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5萬筆10.51億元,寧海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1萬筆3.50億元,象山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8萬筆3.51億元。
2020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73.46億元。其中,市中心39.06億元,鎮海分中心5.37億元,北侖分中心10.74億元,奉化分中心2.23億元,余姚分中心4.76億元,慈溪分中心6.71億元,寧海分中心2.42億元,象山分中心2.17億元。
2020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1.40萬筆1104.13億元,貸款余額567.06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8.65%、11.18%、7.09%。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93.25%,比上年末減少0.66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
2.異地貸款:2020年,發放異地貸款558筆25285.46萬元。2020年末,累計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32521.6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19704.07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20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6498筆256889.7萬元,當年貼息額16722.91萬元。2020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50373筆2789133.4萬元,累計貼息87694.14萬元。
(四)購買國債:2020年,未發生購買、兌付、轉讓、收回(記賬式、憑證式)國債等情況,國債余額為零。
(五)資金存儲: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44.39億元。其中,活期0.36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7.90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36.13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93.25%,比上年末減少0.66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0年,業務收入200451.65萬元,同比增長10.70%。其中,市中心102327.74萬元,鎮海分中心15214.53萬元,北侖分中心28664.09萬元,奉化分中心6055.32萬元,余姚分中心12551.08萬元,慈溪分中心21860.91萬元,寧海分中心6913.57萬元,象山分中心6864.41萬元;存款利息19358.94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81088.64萬元,國債利息為零,其他4.07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0年,業務支出114745.96萬元,同比增長4.72%。其中,市中心57497.43萬元,鎮海分中心8766.40萬元,北侖分中心16560.89萬元,奉化分中心4299.66萬元,余姚分中心8009.96萬元,慈溪分中心11030.52萬元,寧海分中心4180.05萬元,象山分中心4401.05萬元;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89446.19萬元,歸集手續費1776.17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6730.46萬元,其他16793.14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85705.69萬元,同比增長19.88%。其中,市中心44830.31萬元,鎮海分中心6448.13萬元,北侖分中心12103.20萬元,奉化分中心1755.66萬元,余姚分中心4541.12萬元,慈溪分中心10830.39萬元,寧海分中心2733.52萬元,象山分中心2463.36萬元;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增加0.13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51423.42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841.08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1441.19萬元。
2020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283.1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6065.77萬元。其中,市中心上繳(寧波市財政局)14271.76萬元,鎮海分中心上繳(寧波市鎮海區財政局)1703.79萬元,北侖分中心上繳(寧波市北侖區財政局)3849.77萬元, 奉化分中心上繳(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193.58萬元,余姚分中心上繳(余姚市財政局)1270.97萬元,慈溪分中心上繳(慈溪市財政局)3474.60萬元,寧海分中心上繳(寧海縣財政局)591.18萬元,象山分中心上繳(象山縣財政局)710.12萬元。
2020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473485.01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55785.22萬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51642.04萬元,鎮海分中心提取21486.09萬元,北侖分中心提取30516.58萬元, 奉化分中心提取3763.36萬元,余姚分中心提取13210.52萬元,慈溪分中心提取22344.74萬元,寧海分中心提取6049.95萬元,象山分中心提取6771.94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0年,管理費用支出6952.38萬元,同比下降8.79%。其中,人員經費4860.45萬元,公用經費445.57萬元,專項經費1646.36萬元。
市中心管理費用支出2306.93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520.02萬元、153.31萬元、633.6萬元;鎮海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19.90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07.69萬元、22.34萬元、89.87萬元;北侖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1345.70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799.58萬元、80.89萬元、465.23萬元; 奉化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03.6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06.14萬元、40.56萬元、56.94萬元;余姚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415.41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49.23萬元、26.48萬元、39.70萬元;慈溪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602.6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73.86萬元、41.10萬元、87.68萬元;寧海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60.0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00.07萬元、49.69萬元、110.32萬元;象山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698.0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03.86萬元、31.20萬元、163.02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62.52萬元,逾期率0.06‰,其中市中心0.05‰,鎮海分中心為零,北侖分中心為0.03‰, 奉化分中心為零,余姚分中心為0.17‰,慈溪分中心為0.22‰,寧海分中心為零,象山分中心為零。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471467.23萬元。2020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為零。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4.91%,國有企業占10.04%,城鎮集體企業占0.93%,外商投資企業占7.9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40.32%,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43%,靈活就業人員占0.06%,其他占23.39%;中、低收入占98.93%,高收入占1.07%。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62%,國有企業占4.54%,城鎮集體企業占0.59%,外商投資企業占7.9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8.8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43%,靈活就業人員占0.10%,其他占21.95%;中、低收入占99.76%,高收入占0.24%。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3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49.01%,租賃住房占3.18%,離休和退休提取占6.9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19%,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7.33%(主要為失業滿五年、非本市戶籍職工離職、**亡或宣告**亡、戶口遷出本市及個人賬戶合并等原因的提取)。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8.14%,高收入占1.86%。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支持職工購建房325.51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2020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2.22%,比上年末減少1.59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87174.91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06%,90-144(含)平方米占67.37%,144平方米以上占7.57%。購買新房占61.01%(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53%),購買二手房占38.99%。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7.03%,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2.91%,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06%。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9.08%,30歲-40歲(含)占43.64%,40歲-50歲(含)占14.80%,50歲以上占2.48%;首次申請貸款占87.29%,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2.71%;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
(四)住房貢獻率
2020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18.36%,比上年增加6.3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應對**肺炎**采取的措施,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情況和政策實施成效
市公積金中心堅持**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兩手硬”,2020年2月26日印發《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妥善應對**肺炎**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甬房金管〔2020〕5號),實施了部分企業可按程序申請緩繳、降比、停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特定時限內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海曙區等區縣(市)無房職工租房可提取的月度限額由700元提高至1000元。同時,進一步優化服務方式,創新服務機制,針對重點疫區來的辦事職工,開辟了專屬綠色通道快速辦理;開設了業務專窗,快速受理單位相關申請;開通了“網上辦”“掌上辦”等各種“非接觸式”業務辦理渠道,為急需業務辦理的職工提供特色預約上門服務。自政策實施以來,得到了企業的積極響應,為企業紓解**期間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共計549家企業,辦理降低繳存比例共計81家企業,辦理停繳共計31家企業。截至2020年12月底,549家緩繳企業均恢復正常繳存。
(二)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1. 余姚分中心取消項目貸款管理科,新增計劃財務科。慈溪分中心新增房改政策科。
2. 2020年,根據《關于擴大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的通知》(甬房公辦〔2018〕4號)文件精神,鎮海分中心增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分行鎮海支行為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奉化分中心增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奉化支行為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余姚分中心增加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余姚支行、寧波余姚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慈溪分中心增加**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為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
(三)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情況
2020年6月18日,市公積金管委辦印發《關于調整寧波市市區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甬房公辦〔2020〕3號),明確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寧波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0972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019年度寧波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2010元。單位和個人按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同一單位職工適用同一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統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具體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2020年11月13日,市公積金管委辦印發《關于同意開展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批復》(甬房公辦〔2020〕9號),開展按月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方便職工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
3.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象山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進行政策調整。根據《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象房金〔2020〕17號)規定,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調整到40萬元;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40萬元調整到25萬元。全市其他區縣(市)貸款政策沒有調整。
4. 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情況
2020年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5%執行。年度結息日為6月30日。
當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未作調整。首套房貸款,1-5年(含5年)期執行2.75%的年利率,5年(不含5年)期以上執行3.25%的年利率;擁有1套住房且尚未結清商業性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2套住房,貸款利率執行不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5.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落實情況
市公積金管委會于2017年出臺《關于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政策的通知》(甬房公委〔2017〕6號),規定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中出資的業主或其配偶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出資部分。2020年3月起,進一步簡化了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材料及流程。
(四)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牢記初心,多措并舉,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努力提升辦事群眾的體驗感、獲得感、幸福感。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實現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貸款信息實時共享,實現數字化、無紙化開具異地繳存證明,減少繳存職工辦理異地貸款“兩頭跑”;積極推進甬杭湖三地“自助通辦”,購房、還貸、退休等10項提取業務上線自助終端,繳存職工可異地辦理相關業務;加快推進甬舟一體化進程,線上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申請辦理,線下建立內部聯系機制代收申請材料,兩地中心信息互通、聯動辦理,促進住房公積金提取同城化;“打通”全城通辦最后一公里,實現住房公積金服務鄉鎮(街道)網點全覆蓋。各分中心因地制宜,結合實際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務舉措。如鎮海分中心延伸服務網點至全區各鄉鎮街道;北侖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與不動產關聯業務實現“跑一次”;奉化分中心建立經辦人工作平臺,為推進政務2.0提供全方位技術支撐;余姚分中心實現鄉鎮街道服務網點寧波綜合自助機全覆蓋;慈溪分中心建立“一個中心、多點延伸、全市通辦”的住房公積金服務網絡;寧海分中心大力推進“好差評”業務閉環管理系統;象山分中心簡化流程做到“一柜辦結、全城通辦”。
(五)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于2015年11月10日順利通過了住建部組織的“雙貫標”專家驗收,成為全國第三家、省內首家通過住建部“雙貫標”工作驗收單位。2020年,中心按照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數字化轉型部署要求,升級完善業務系統功能、推進部門信息共享、調整優化業務流程,深化推進信息化建設。一是織好“數據治理網”。建立常態化數據治理機制,規范基礎數據,創新服務模式。采用電子化檢查工具,完善“按月巡檢”工作機制,開展常態化電子稽查,努力實現減存量、控增量、提質量的目標。二是織好“信息共享網”。推進“數據高鐵”建設,實現數據歸集鏈路、模式的優化升級,數據實時采集、跨網傳輸、流式加工;積極推進“一件事”建設,認真配合做好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公務員職業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企業開辦“一件事”等工作。三是織好“互聯網+”政務服務網。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2.0建設,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業務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全過程**、“好差評”閉環,線上辦理業務從“可辦”轉為“好辦、易辦”。大力推進“減證便民”,通過人臉識別、數據共享和人工核查平臺,取消戶籍、婚姻等23項紙質證明。
(六)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2020年通過浙江省文明單位復評,獲評全市住房公積金目標管理考核優秀單位、市住建局五星級優秀**組織、海員建設系統工會先進單位、寧波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等榮譽,涌現出了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抗擊**肺炎**先進個人鄭鳳等先進個人。各分中心比學趕超、對標進位,廣泛開展了文明單位、文明窗口、文明行業等各類創建活動,顯著提升了我市住房公積金行業管理服務水平。奉化、余姚分中心獲評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單位;慈溪分中心通過復評保留寧波市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寧海分中心繼續認定為寧波市級青年文明號和寧波市文明單位。
(七)當年依法行政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堅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宣傳發動、部門聯動、考核帶動、執法推動“四個聯動”工作機制,不斷加大擴面工作力度;開展以“疫戰到底、惠民如一”為主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宣傳月系列活動,走企業、進社區,充分利用互聯網,擴大制度知曉面;加強與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嚴格執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規定》;配合市信用辦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針對**影響,**投訴增多,積極妥善處理職工來信來訪,辦結率為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
注:按住建部規定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口徑為:2020年末借款合同約定到期3個月(含)以上、6個月(不含)以內應還未還貸款本金額與合同約定到期6個月(含)以上未歸還貸款的本金余額之和。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7日
拓展知識:
鎮海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鎮海公積金提取
鎮海的公積金如果有人幫忙,是能夠提取的。
追問
(18可66來296電62連系68)。。可以提取的,不過要有租房或者買房才行,如果條件不符合,可以幫您提供材料,用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合法途徑提取,無論離職在職均可提取,手續費是成功后再收的。
本回答被提問者采納
鎮海公積金提取
你好,公積金可以取出來的,你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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