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行公積金提取(上海建行公積金提取網點)
前沿拓展:
上海建行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亡或被宣告**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在這個富貴的城市里,
不少人對公積金牽腸掛肚~
對它也有著很多問題
所以公積金應該怎么提取呢?
需要什么材料?條件又是什么?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講
提取公積金的相關問題~
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托的。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
1.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
2.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于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租房提取條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實施辦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4、還貸提取條件住房貸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材料
購房材料
1、本市購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托辦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于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2)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于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發證之日六個月內有效)、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購房全額**、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愿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愿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異地購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請人身份證(上海戶口職工需提供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購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個人購房交款憑證)、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1) 先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
(2) 提取證明開好攜帶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區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柜辦理提取業務。
注:購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稅完稅憑證代替購房**。
溫馨提示:根據目前上海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如果購買的是外地自住產權房,那么個人公積金帳戶余額自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的半年(六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提取的金額為個人房地產權證發證當月您公積金帳戶余額,且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
租房材料
1、租房提取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托辦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能夠證明相互之間關系的證明資料。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區(縣)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認定的配租審批件、住房租賃合同、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相關單位租賃補貼證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付款憑證、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提取流程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單位在審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提取額度
住房公積金繳納人在下情況下可以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1、離退休或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個人。
2、**亡、被宣告**亡,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亡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3、戶口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
4、出境定居,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
5、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可轉移到外省市)
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為截止到房產證發證日當月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得大于購房款總額。
2、申請經濟適用房在產證下發之前,已經提取過住房公積金了。在拿到產證后可以再辦理提取,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產證前已經提取部分的金額。
提取時間
1、租房類提取時限: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應在租賃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終止后半年內提出申請。職工可每季度申請一次或按季的倍數(不超過12個月)申請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
2、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時限: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動**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時限:
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發證之日六個月內有效)、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購房全額**、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4、其他類提取時限:
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取到賬時間: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提取住房公積,此提取為銷戶提取,一般情況下,審核通過后當場就可以辦理完成,請慎重考慮
其他類住房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是在約定提取到賬時間的三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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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上海建行公積金提取
建行的公積金提取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婚姻的證明,配偶的身份證的原件;代他人來提取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證的原件;并根據實際情形來提供下列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6、在本市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7、農民工或戶籍在本市轄區以外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12、職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的(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擴展資料: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賬戶的提取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結算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經與管理中心簽訂協議可用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各類銀行卡或存折。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采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采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并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并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后,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采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并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托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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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行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手續?
上海建行公積金提取
一、各個地方領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不同,以重慶地區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為例,需要的手續為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以及身份證原件,未參貸的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重慶地區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三、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每年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前后提取時間間隔1年以上),銷戶提取和提前還清貸款除外,職工結清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結清貸款之日起1年內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擴展資料:
重慶地區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一、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二、出境定居的;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三、職工**亡或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四、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簡稱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在簽定購房合同一年內或辦理房屋權證一年內的;
五、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
六、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內的;職工或其配偶租賃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達到成本租金的。
七、繳存人為農民工的。
八、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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