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首次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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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吉林頻道 原創稿
“您好,我繳納的是省直住房公積金,剛剛商貸買了一套房子,個人沒有提取過公積金,想提取按月還款的公積金,需要準備什么材料?”近日,有網友在**網“領導留言板”給吉林省省長留言咨詢公積金提取的問題獲得回復。
網友在**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截圖
網友留言后,問題引起了吉林省**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要求對留言事項積極協調處理。
吉林省****省長公開電話受理室回復了網友留言并給出了詳細解答。
吉林省****省長公開電話受理室回復留言截圖
長春市商業貸款(非省直公積金貸款)首次提取需要:1.職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2.結婚證原件或同戶籍戶口簿原件;3.公積金龍卡原件或職工本人名下建行一類儲蓄卡原件;4.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或房產證原件或反擔保合同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相關銀行出具的當年最近2個月以上的還款明細(或銀行存折,需加蓋銀行業務章)。
吉林省****省長公開電話受理室稱,具體能否提取以窗口審核為準,兩次提取間隔12個月,中途提取單位不能欠繳,近三個月(含)以上單位未繳納公積金是不能進行提取的。地址:長春市**大街9999號,吉林省政務大廳2樓。辦公時間:工作日8:30至16:00,中午不間斷服務(設值班崗)。
網友好評截圖
“沒想到這么快就收到回復了,感謝領導,解答的很細致。”吉林省高效細致的工作得到了網友的“五心”好評。
民生事,無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困難?歡迎來**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難事、煩心事說一說。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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