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納比例計算器(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器)
前沿拓展:
公積金繳納比例計算器
法律分析:公積金繳納比例: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繳存方式:直接交存轉賬支票、現金(須填制《現金送款簿》)方式;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委托銀行收款方式;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滄州
記者從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日,滄州市印發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滄州市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后,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最低比例由30%降低至20%,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80萬元。未婚子女購買首套住房,其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給予支持。
根據《通知》,為緩解職工購房資金壓力,減輕住房貸款利息支出負擔,滄州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保底額度。在具備還款能力的條件下,單方正常繳存家庭最高、保底貸款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20萬元,分別提高到60萬元、30萬元;雙方正常繳存家庭最高、保底額度由原來的60萬元、30萬元,分別提高到80萬、40萬元。個人自愿繳存人員的保底貸款額度仍按原政策執行。
此次調整,還將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將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緩解了過高的首付比例對職工自籌購房款的壓力。
《通知》還將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計算系數由月收入的50%提高至60%,提高了職工的可貸額度。以月收入6000元的職工家庭為例,貸款30年,系數為50%時最多可貸68萬元,系數提高到60%時則能貸到最高額度80萬元。
此外,《通知》還允許父母提取自己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支持未婚子女新購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群眾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綠色建筑且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過家庭還款能力的條件下,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20%,最高貸款額度可達到96萬元。
唐山
為落實“房住不炒”**,近日唐山市結合本地實際,對部分房地產調控政策進行梳理清理和優化調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取消商品住房限購限售
為滿足居民家庭合理購房需求,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范圍內的商品住房限購、限售政策。
調整購房商業貸款政策
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對購房商業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將全市首套房貸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貸利率降至5.05%,減輕居民購房還貸壓力。
將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降至與其他縣(市、區)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為20%,二套房首付比例為30%。
對全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慮沒有貸款的住房套數,已有兩套住房正在貸款,第三次購房貸款時,方不予發放。
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
唐山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已經調整。全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的新建被動式超低能耗住宅,貸款額度上浮至96萬元,鳳凰英才人員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自貿區曹妃甸片區引進的高端創新人才貸款額度為120萬元。全市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對“鳳凰英才”購房予以補貼
唐山市對“鳳凰英才”人員實行購房補貼政策,**引進的全日制博士,在唐山落戶的,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30萬元;**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戶的,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10萬元。
綜合:滄州晚報、唐山晚報
來源: 長城新媒體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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