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貸計算器在線計算(房貸計算器在線計算2019房天下)
前沿拓展:
2019年房貸計算器在線計算
目前,人行公布的3-5年期的貸款年利率是4.75% ,按基準利率試算,在利率不變的情況下,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還款,利息總額是37624.42元,每月還款金額是5627.07元,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利息總額是36218.75元,月還款額逐月遞減。
沒有耐心讀完全文的小伙伴請看這里:
定價基準轉換就是把從前“基準+上浮”貸款利率轉換成LPR為基準的利率或固定利率。
大家常常簡稱“LPR”轉換。
本文將通過詳解《****銀行公告〔2019〕第30號》來告訴你,轉換成LPR之后新的利率怎么計算。
簡言之就是LPR+加點。
加點=原利率-2019年12月的LPR利率
第一個重定價之后的利率(轉換后的利率)=當日適用的LPR利率+加點。
想真正弄懂的小伙伴,請仔細閱讀下文吧
一條通知引發的求知欲
周日(6月14日)收到銀行通知,我的貸款年利率調整了為4.995%了,讓我關注還款金額的變化。后又收到通知,告訴我還款成功。
定睛一看,這不是和上周四(6月11日)通知還款的金額一模一樣嗎?
從前我的貸款年利率是“基準利率+上浮5%”,按起息日(貸款發放日)的基準利率4.9%+上浮5%計算,從前我的貸款年利率是5.145%(4.9%*1.05=5.145%)。那現在貸款年利率調整為4.995%,比從前低了,為啥我的還款金額沒變呢?
當然,一時犯傻的我很快就想通了,6月14日的還款是還上一個周期的(5月14日—6月13日),當然就還是按原來的貸款利率來執行。
下個月我的還款金額就會按4.995%的貸款年利率來計算了,會比從前少。
當時似懂非懂的就去轉換了,這個究竟LPR是啥?為什么我的利率轉換后是4.995%?利率轉換具體是怎么一回事?現在我來一探究竟。

先來看看具體的文件規定
目前,金融機構進行定價基準轉換的依據都是《****銀行公告〔2019〕第30號》,尋根溯源,看看這個文件究竟講了啥。
文件原文如下圖(我百度出來第一條就是**網的消息,直接截屏。**銀行官網也有。)

再來逐條人話解釋
“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解釋:導語部分就是告訴大家出臺文件的原因和目的: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LPR的運用。
LPR并不是一個新東西,2013年10月25日貸款基礎利率(Loan Prime Rate,簡稱LPR)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就正式運行了。
重點:LPR就是一個利率,是一個貸款基礎利率,每月20日(節假日順延)會在****銀行官網公布。
為什么要運行這個LPR機制呢?
有利于形成市場化的定價基準,有利于反映資金供求的真實狀況,有利于信貸產品的定價效率和透明度。
簡言之,就是運用這個機制在定價基礎、真實供需、產品定價上可以更準、更**。這個機制好,所以要推動它的運用。
“一、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解釋:第一條告訴大家要轉換的對象:存量浮動利率貸款
什么樣的貸款要轉換?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①什么是存量:貸款合同的簽訂時間或者貸款的放款時間是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的。②什么是浮動利率貸款: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
注意兩點:①個人住房貸款全部是公積金貸款,不在這個范圍。②以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固定利率貸款,也不在這個范圍內。
2020年1月1日起貸款利率合同怎么簽?
要么LPR為定價基準(以下簡稱LPR),要么固定利率。以前那種“基準+上浮”是不可以再簽的了。
注意:今年才貸款的小伙伴可以忽略這個文件,轉換和你們沒關系。你們的貸款利率直接就是LPR或者固定利率。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解釋:第二條告訴大家要轉換成 LPR或者固定利率
什么時候開始轉換?=》2020年3月1日起和金融機構協商。轉換成什么樣的? =》 LPR或者固定利率怎么轉換?=》①如果選擇LPR,那新的利率就是LPR+加點(加點可為負值)。②如果選擇固定利率,那新的利率和貸款的金融機構協商決定。(不同的金融機構各不相同。)可以轉換幾次?=》一次。后悔了想從LPR再轉成固定利率?不行。有哪些可以不轉換? =》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一般是一年)之內,
注意:也就是你只差最后一年錢就還清了,那你可以轉換也可以不轉換。(后面我們可以知道轉不轉沒差別)
“不可以轉換”和“可以不轉換”有區別,第一條規定中明確了不在此次轉換中的情形。
轉換什么時候要完成? =》2020年8月31日(原則上)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后,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解釋:第三條告訴大家計算轉換后的“LPR+加點”利率(重點)
從第二條得知轉換為LPR,那新利率是LPR+加點。
LPR每月20日****銀行官網會公布。那加點呢?
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加點由你和貸款金融金融協商確定。
是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加點的計算過程請往下看
“加點數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
第一步,搞清楚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第二步,找到2019年12月的LPR;
第三步:加點=第一步結果減去第二步結果。
實**演示(以本人為例)
Step1.搞清楚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原合同約定:貸款利率是“基準+上浮5%”,基準利率變化的話,會在次年的1月1日根據最新的基準利率確定最新的貸款利率。
于是去查最新的基準利率。
路徑:**銀行官網——搜索“基準利率”——最上方(也就是最新的)是2019年4月3日發布的信息。點擊進去查看,下載附件。
如圖所示:最下方的標記的數值可以看出,現在的5年以上長期貸款的基準利率還是4.9%沒有變。

所以,原合同最近執行利率水平就是5.145%(4.9%*1.05=5.145%)。
Step2. 找到2019年12月的LPR
路徑:**銀行官網——搜索“LPR”(每月20日都會發布)——下拉 找到“2019年12月”打開


由上圖知:2019年12月LPR為4.8%。
Step3.得出加點數值
加點=5.145%-4.8%=0.345%
OK,加點算出來了,現在來確定轉換LPR后最新的執行利率。
轉換LPR后利率是多少?
轉換LPR后最新的利率從時間上分為兩部分:先是轉換時點到此后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的利率,再是第一個重定價日起的利率。
先看第一部分:轉換時點到此后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的利率
“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
要理解這句話,我們先來看“轉換時點”、“重定價日”是什么意思。
轉換時點就是你去金融機構(或在手機銀行)做轉換的時間。
重定價日可以選擇“按年對月對日”或者“每年1月1日”
以本人為例,5月辦理轉換、選擇的是“按年對月對日”,因貸款發放時間是6月14日,那么我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就是2020年6月14日。
那在此之前,從2020年3月1日開始到6月14日之前的任意時間去轉換,期間我的利率都是和從前一樣。也就是“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假設你選擇的是“每年1月1日”,那么你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就是2021年1月1日。那今年全年你的執行利率水平都和沒轉換之前一樣。
結論:轉換時點到此后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的利率 和轉換前利率保持一致。
再看第二部分:第一個重定價日起的利率
“之后,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同樣以本人為例:通過上文得知2020年6月13日之前我的利率都和從前一樣。我的第一個重定價日是2020年6月14日,那么從2020年6月14日開始,我的新利率怎么計算呢?
Step1:找到最近的一個月相應期限LPR
同樣的路徑:**銀行官網——搜索“LPR”——找到“2020年5月”打開(為啥是5月,因為6月的數據要6月20日才會發布,在此之前都是用5月的數據。)

好,我們看到了,是4.65%
Step2: 計算轉換后的新利率
4.65%+0.345%=4.995%
所以,從2020年6月14日開始我的貸款利率就是4.995%。
結論: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利率 = 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
“四、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解釋:第四條告訴大家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
重定價周期:可以和貸款的金融機構約定
注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LPR是每個月都會發布數據,但并不是每個月都給你變)
重定價日:在文件第三條解釋中已經說過,可以選擇“按年對月對日”或者“每年1月1日”
“按年對月對日”就是每年都會在貸款發放日給你的利率重定價。
“每年1月1日”沒啥解釋的。
選哪個更好? =》不好說,因為LPR每個月可能都不一樣。
如果想盡快轉換:你的貸款發放日在6月16日(今天)之后,可以選“按年對月對日”。
你的貸款發放日在今天之前,你又還沒轉換的話,那么反而是“每年1月1日”會更快。打個比方:你的貸款發放日是4月1日,如果選擇“按年對月對日”的話,就要到2021年的4月1日才能轉換。
“五、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后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解釋:第五條告訴大家如果轉換為固定利率,那么利率怎么確定。
剛剛上面說的都是LPR,那你還可以選擇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由你和金融機構協商確定。
注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如果轉換為固定利率,那么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以我為例,如果轉換成固定利率,那么就是5.145%。
是不是以后都是這個利率?不清楚。(因為我沒選固定利率)個人認為關鍵是看合同怎么約定吧。
六、金融機構應利用官方網站和網點公告、電話、短信、郵件和手機銀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約定定價基準轉換具體事項,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
七、****銀行分支機構應加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指導,確保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統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
解釋:文件第六條、第七條沒啥可解釋的。
逐條解釋完畢。現在應該很清楚LPR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好了,后續還會繼續發布“房貸系列”,敬請關注。
用了整整一天(昨天下午+今天上午)的工余和今日午休的時間,覺得有用請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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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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