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勞務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 勞務
一、勞務報酬所得
(一)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不同,勞務報酬所得不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是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例如個人**從事設計、翻譯、表演等勞務取得的報酬。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和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收入,應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二、按次預扣預繳
(一)對于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根據“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計算繳納。
(二)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1. 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
每次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
2. 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20%計算。
每次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1-20%)
(三)預扣預繳個稅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政策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8年修訂)(中華****國務院令第707號)
《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
三、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一)綜合所得: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全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二)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年度已預繳稅額
(三)2019年1月1日后,居民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政策依據:
《國家**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1年第2號)
四、傭金收入特殊規定
(一)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二)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政策依據:
《** 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 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94號)第一條規定:“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的時間范圍?
答:納稅人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0個月,240個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對于2019年之后還處在還款期,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扣除。
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可以扣除。對于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于子女教育期間,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的申報密碼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扣繳客戶端申報密碼是通過扣繳客戶端進行信息報送、信息下載等**作的口令。
若扣繳單位忘記申報密碼,有三種方式可實現申報密碼重置:一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APP,通過【個人中心】–【企業辦稅權限】–選擇對應企業–點擊【重置申報密碼】進行重置;二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通過【個人信息管理】–【辦稅權限管理】–【企業辦稅權限】–【查看詳情】–【重置申報密碼】路徑進行重置;三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密碼重置。
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的款項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1年第41號)文件規定:“一、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
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后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應如何處理?
答:《** **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2019年第35號)規定:“五、關于無住所個人相關征管規定
(一)關于無住所個人預計境內居住時間的規定。
無住所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申報時,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等情況預計一個納稅年度內境內居住天數以及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境內停留天數,按照預計情況計算繳納稅款。實際情況與預計情況不符的,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2.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需要退稅的,按照規定辦理。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個人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所得,按原有規定多繳納稅款的,可以依法申請辦理退稅。”
現金形式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是否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一、根據《** 國家**關于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20號)的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根據《** 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20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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