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繳個人所得稅(代繳個人所得稅怎么做賬)
前沿拓展:
代繳個人所得稅
**也不為職工代繳所得稅,職工個人就必須繳納,不能漏稅,企業有代收代繳的義務和責任,作為財務人員你應該提醒企業負責人或者老板依法納稅,否則有可能企業被處罰,不過你只要是提醒了,就沒有什么責任,畢竟你沒有決策權。
導讀:根據我們對跨境行業的調查發現,跨境企業存在沒有代扣代繳員工個稅的問題,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存在不小的稅務風險。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案例:
01.案例
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發放工資薪金時未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送達公告

(國家**深圳市稅務局)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未代扣代繳存在違法行為,未足額代扣代繳同樣涉嫌偷稅漏稅,嚴重的可能處罰金并補繳稅款。
02.哪些費用需要進行代扣代繳?
作為用工單位不僅需要代扣代繳其工資薪金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在向個人支付如下款項時也需要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項目:①工資,薪金所得;②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③勞務報酬所得;④稿酬所得;⑤特許權使用費所得;⑥利息、股息、紅利所得;⑦財產租賃所得;⑧財產轉讓所得;⑨偶然所得;⑩經國務院**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例如,購物卡和年會獎品,屬于福利所得,如果發放給本公司員工,按照購物卡的價值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扣繳個稅;而發放給客戶的,需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客戶的個稅。
03.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由誰補繳稅款?
《稅收征收管理法》對代扣代繳及解繳相關稅款的規定如下:
第六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簡言之,不管扣繳義務人是否履行其代扣代繳義務,都不會導致納稅義務人的改變(即納稅義務人始終都是取得收入的個人),但對于扣繳義務人的處罰就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扣繳義務人代扣了納稅義務人的稅款,卻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解繳稅款,就可能面臨未解繳稅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按稅款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如果扣繳義務人完全未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就有可能面臨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但不能加收滯納金。
拓展知識:
代繳個人所得稅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716452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