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怎么報(公司第一次報個人所得稅怎么報)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怎么報
自然人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流程如下:
1、使用賬號與密碼登錄電子申報系統,進入電子申報系統;
2、點擊左上的“申報繳納”,進入申報畫面;
3、申報畫面中右邊有個“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點擊“申報”進入個人所得稅申報界面;
4、添加明細,添加明細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將表格的數據直接導入,如果人數比較多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這種。另一種是一個個添加,人數較少且變動大的時候可以用這種;
5、所有資料填好,然后點擊“檢驗及計稅”按鈕,檢查一下金額是否正確,沒問題的話,點擊“申報預覽”按鈕;
6、點擊“繳稅”按鈕,進行繳稅,個人所得稅申報完成;
7、補充:步驟四的人員資料可以在"個人信息登記“中統一登記,以后直接挑選資料就可以。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減稅降費政策**作指南
——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適用對象
個體工商戶
二、政策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代開貨物運輸業**預征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
三、**作流程
1.享受方式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
2.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3.申報要求
(1)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
(2)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3)納稅人應將享受本項優惠政策的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4)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的預填服務,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準確、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系統可自動計算減免稅金額。
(5)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4.相關規定
(1)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3)自2021年4月1日起,對個體工商戶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
四、相關文件
1.《**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
2.《國家**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
五、有關問題
1.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如何享受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答:納稅人同時經營個體工商戶A和個體工商戶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和50萬元,那么該納稅人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
2.個體工商戶享受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減免稅額怎么計算?
答:【例1】納稅人李某經營個體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萬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優惠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那么李某享受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納稅人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戶D,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20萬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優惠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吳某享受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減免稅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3.個體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繳稅款的,還能享受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嗎?
答:可以。具體辦法是,2021年1月1日至《國家**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發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當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4.個體工商戶申請代開貨運**時預征個人所得稅嗎?
答:為進一步減輕貨物運輸業**環節的個人所得稅負擔,規范經營所得征收管理,自2021年4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人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時,稅務機關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而是由納稅人依法自行申報繳納。
來源: 國家**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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