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稅率表(**的個稅稅率表)
前沿拓展:
**個稅稅率表
一、個人稅務安排
1、凡受聘於內地機構或是經常往返內地工作的港人,都必須繳交個人所得稅。依據有關居民納稅的規定,若外地員工在內地沒有固定住所,但在內地已住滿一年,便有納稅的義務。另外,港人若在**境內停留不滿一年,而又在**境內獲取報酬,也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麼,如何計算個人在**境內的稅項?首先,必須了解在內地逗留的定義,凡是踏進**國境之內,即使時間只是半天或是兩個半天,都會算作一天及三天完整計算。
2、另一方面,內地的個人所得稅一般都是由雇主在支付薪金時「代扣代繳」,有關雇主須於指定期限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繳交稅款和提交報稅表,通常是每月的7日上報稅務機關。一般內地個人所得稅乃采用累進稅率,由5%至45%不等,若月入50,000元(**幣,下同),實際有10,000元須繳稅。
停留少於183天 只計算內地工資。
港人如在內地工作及停留少於183天(稅收協定時限),有關收入只計算從內地所得部分,再按停留天數計算實際繳納金額。
三、計算公式:
納稅金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實際天數
假設每月收入為6,000元,每年繳稅(附注:外籍員工的徵稅起點為4,000元):
﹝(6,000元-4,000元)×10%-25﹞×12(月)=2,100元 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對港人而言,若經常往返中港兩地,可能涉及兩地的收入,產生雙重徵稅的問題。按港府稅務規定,港人若在港逗留少於60天,可獲豁免繳納薪俸稅;
另外,若在內地已繳交個人所得稅,也可在港申請扣減已交的稅項,當然申請者必須提交相關的繳稅證明。有關避免雙重徵稅事宜可向**稅務局查詢。
總而言之,港人往內地工作,不要期望可享有在港工作時的同等待遇,因為在不同地域工作,有關法例也會出現差異,因此必須清楚個人的工作權益。
擴展資料:
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準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采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萬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兒園,同時父母已經60多歲。
起征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
起征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10000-5000-2000)×3%=90元個稅。
根據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贍養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攤扣除額),所以,個稅=(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注: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
加拿大菲沙研究所發表最新《世界經濟自由度2021年度報告》,**再次蟬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最重要的是,自1996年該報告開始發布以來,**一直位列全球第一。

圖源 | ****一站通
特區**發言人指出,特區**將繼續鞏固**固有的制度優勢,包括法治及司法**、自由的貿易和投資制度、簡單低稅制、良好的營商環境,以及高效廉潔的**等。一如既往,這些優勢將繼續提供一個有利的環境讓企業拓展業務,提升競爭力,從而讓整體經濟持續繁榮發展。
而上述五項中,與大多數居民聯系最緊密,最關乎日常生活的,莫過于**的低稅制了。
**這個財貨聚集之地,是個天然適合發展金融業的好地方,地理位置有了,那就只差兩個條件了——資本聚集&金融人才。
對于前者,港府采取了激進的零關稅政策,以吸引四面八方的投資,滿足作為金融中心所需要的龐大資本。對于后者,**可以給予極低的薪俸稅和零資本稅率。這些人在**生活消費,那他們的財富就會在消費環節給**提供所需的稅收,彌補在其他稅收上缺口。

圖源 | pixabay
**“低稅天堂”的美名由此而來。
既然提到了這,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擁有**身份后, 每年到底可以少交多少稅。
薪俸稅——**人最主要的稅收
**人要承擔的稅額,主要分為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稅三種。一般來講,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工資上扣除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薪俸稅。
內地的個人所得稅,在**叫做薪俸稅。薪俸稅是納稅人為在**工作所賺取的入息所繳交的稅款。

圖源 | **01
根據**的稅收政策,**居民每年繳納薪俸稅的門檻挺高,納稅群體也分了很多種,所以一年下來,綜合來看各個納稅群體的稅負壓力都是極小的。
在內地所說的“個稅起征點”,在**則是叫“免稅額”。不同于內地個稅起征點的“一刀切”,**的免稅額分了很多種情況。單身的、結婚的、有兒女和無兒女的、家里有無贍養老人的等等。不同的群體,可以申請的免稅額是不一樣的。
除了免稅額,還有一項扣除項目(有上限),也包括很多。比如個人進修開支、居所貸款利息、認可慈善捐款、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等。
**居民的薪俸稅,在減掉免稅額和扣除項目之后,再按照稅率計算稅收。

圖源 | **稅務局
**VS內地,100萬年薪分別繳稅多少?
說得再多,不如實際算一算,同樣以100萬年薪為例,在內地你一年需要繳納12.7萬,在**每年則只需要繳納8000元。
一、在內地:
假設內地的P先生是內地居民,獨生子女,需撫養父母,有兩個未成年孩子。P先生扣除五險一金后,年薪為**幣90萬(約為港幣100萬,匯率為1:0.9),其中月薪為60000元/月,年薪為720000元,年終一次性獎金為**幣180000元。p先生每個月都有堅持學習進修,并且在上海供有一套樓房。
1. 全年可減免的應納稅所得額
每月可減免的應納稅所得額:
5000+2000+2000+400+1000=10400
起征點+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可減免應納稅所得額
那么,全年可減免的應納稅所得額:
10400*12=124800
2.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720000-124800=595200
3. 全年應繳稅款127650元
按照內地的稅率跳檔扣除,一共需要繳納:595200*35%-85920=122400
另外P先生年終一次性獎金為**幣180000元,對應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180000-5000)*3%=5250
因此,P先生全年應納稅:
122400+5250=127650元
二、在**:
W先生是**居民,已婚,有兩個未成年孩子。A先生的父母與他同住,且兩位均已滿60周歲,老人生活共花銷50000元。A先生全年收入是100萬港元,年度學習進修花費5萬港元,另外支付居所房貸利息8萬港元。
1. 全年應課稅入息總額
按照**的免稅額規定,W先生可以享受這么多免稅項目:
已婚人士免稅額$264,000
有兩個孩子也可以有$240,000的免稅額
贍養兩位60歲以上的老人又另外增加了$100,000的免稅額
老人住宿照顧開支減免$50,000、個人進修減免$50,000、居所貸款減免$80,000.
1000000-264000-120000*2-50000*2-50000-50000-80000=216000
100萬的年收入,入息總額也才21.6萬!接近80萬的部分不用繳稅!
2. 全年應繳稅總額8000港元
按照**的稅率跳檔扣除,再減去2萬的稅款寬減,A先生應繳稅款為:
50000*2%+50000*6%+50000*10%+50000*14%+16000*17%-20000=8000
在**和內地所需繳納的稅款,相差整整16倍!一年光是稅款就能省下接近12萬!
一年少交12萬的稅,即使對于年薪100萬的高凈值人士,也相當于一個半月的收入了。妥妥的一年省下了一輛代步車。
不僅在**,大灣區“港人港稅”
對于很多通過優才拿到**身份的人來說,他們的工作、生活重心依舊在內地,這就無可避免的要按照內地的稅率申報繳稅,**稅率再低對他們而言也都沒有意義。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么?
2019年3月14日印發了指導性文件《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粵港澳大灣區的9個內地城市,就內地與**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

圖源 | 深圳市人社局
2019年5月25日,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在2019未來論壇深圳技術峰會時非常直白的表達“我們地方**,深圳會代這類人才來補齊稅收……你100萬年薪,本來要繳45萬的稅,現在只要繳15萬,你一下子多了30萬。”這段話當時在網上被網友們刷屏了。

圖源 | 網絡
大灣區9個城市的具體措施和執行時間不盡相同,但是補貼的金額基本都是已納稅額減去個人所得稅*15%。換句說,在粵港澳大灣區九市工作并納稅的**人才,個稅超過15%的部分都是由當地**補貼。
同樣以100萬年薪計算,每年可以享受9.5萬元稅收補貼。

圖源 | 文匯報
在大灣區個稅補貼政策下,『港人港稅』的個稅優惠相當于為**身份人才『漲薪』。**人才在內地的稅收優惠,目前只有在粵港澳內地的9個城市有,在內地的其它城市是否有,就要看當地**的政策了。我相信國家為了推動兩地的融合,未來應該會有更多的內地城市會推行港人的稅收優惠政策。
另一方面,內地現在的信息化系統非常發達,提交人才資料以及申報退稅各方面都非常方便。如果覺得大灣區內地城市有比較好的機會,港人可以放心的前往,不用再擔心“個稅墻”的問題。
**身份規劃綜合測評
拓展知識:
**個稅稅率表
**人在大陸公司上班,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分三種情況:
1、該**人在境內停留時間不超過183天,境內不支付工資并且境內子公司不負擔境外支付工資的。
按照國稅發[1994]148號文件第二條以及協定受雇所得第二款規定,該**人不需在境內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該**人仍屬于**稅收居民,其受雇于**,但派到內地從事受雇活動。在任何十二個月內在內地停留或累計超過183天不滿1年。
按照《國家**關于執行內地與港澳間稅收安排涉及個人受雇所得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2年第16號)規定,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3、如果其在境內居住時間不滿一年(比如,一次性在**呆40天)。
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擴展資料:
大陸納稅人是指在**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1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1年但有從**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澳門、**同胞等。納稅人如果在**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均屬于**的居民納稅人,應就其來源于**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負有無限納稅義務。
納稅人如果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屬于**的非居民納稅人,應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負有限納稅義務。一、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的判定標準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以泛指取得所得的自然人,包括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對**人而言,若經常往返中港兩地,可能涉及兩地的收入,產生雙重徵稅的問題。按港府稅務規定,港人若在港逗留少於60天,可獲豁免繳納薪俸稅;另外,若在內地已繳交個人所得稅,也可在港申請扣減已交的稅項,當然申請者必須提交相關的繳稅證明。有關避免雙重徵稅事宜可向**稅務局查詢。
總而言之,**人往內地工作,不要期望可享有在港工作時的同等待遇,因為在不同地域工作,有關法例也會出現差異,因此必須清楚個人的工作權益。
參考資料:上海市稅務局:國稅發[1994]148號國家**:關于執行內地與港澳間稅收安排涉及個人受雇公告
本回答被網友采納
**個稅稅率表
**人在大陸公司上班,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分三種情況:
1、該**人在境內停留時間不超過183天,境內不支付工資并且境內子公司不負擔境外支付工資的。
按照國稅發[1994]148號文件第二條以及協定受雇所得第二款規定,該**人不需在境內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該**人仍屬于**稅收居民,其受雇于**,但派到內地從事受雇活動。在任何十二個月內在內地停留或累計超過183天不滿1年。
按照《國家**關于執行內地與港澳間稅收安排涉及個人受雇所得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2年第16號)規定,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3、如果其在境內居住時間不滿一年(比如,一次性在**呆40天)。
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擴展資料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文件法規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或經縣以上(含縣)****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免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5、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特殊津貼(指國家對為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頒發的一項特定律貼,并非泛指國務院批準發放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目前僅限于**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6、福利費,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職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從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國家**:關于執行內地與港澳間稅收安排涉及個人受雇公告
上海市稅務局:國稅發[1994]148號
本回答被網友采納
**個稅稅率表
一、如果該**人仍屬于**稅收居民。其受雇于**,但派到內地從事受雇活動。在任何十二個月內在內地停留或累計超過183天不滿1年,其取得的所得,在境內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1、按照《國家**關于執行內地與港澳間稅收安排涉及個人受雇所得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2年第16號)規定,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2、按《國家**關于在**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48號)及《國家**關于在**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執行稅收協定和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97號)規定,該個人屬于在境內居住滿183天但未滿一年,原適用公式: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稅法第一條第一款所說的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前款所說的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根據上述規定,該**人在境內停留天數為325天,有可能達到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條件。
1、如果其在境內居住時間不滿一年(比如,一次性在**呆40天),其在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同前述1.即: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2、如果其多次到**累計40天,則該**人屬于在境內居住滿一年。其在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國稅發〔2004〕97號文件規定,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三、該**人在境內停留時間不超過183天,境內不支付工資并且境內子公司不負擔境外支付工資的,按照國稅發〔1994〕148號文件第二條以及協定受雇所得第二款規定,該**人不需在境內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第一條
在**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參考資料:
**網 個人所得稅
本回答被網友采納
**個稅稅率表
一、**人在大陸公司上班,會以外籍人員的方法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的每月個人免稅額為4800,超出部份按正常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來計算。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此外,決定擬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若為**人(****居民),以外籍人員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見下:
1、居住時間不超過90天或183天納稅義務的判定:在**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不超過90日或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在**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183日的個人,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該雇主的**境內機構負擔的工資薪金,免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居住時間超過90天或183天但不滿1年納稅義務的判定:在**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超過90日或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在**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日的個人但不滿一年的個人,其實際在**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3、居住時間滿1年但不超過5年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繳納無住所但在繳納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其在**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繳納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其臨時離境工作期間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僅就由**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報納稅。
對在1個月中既有**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也有在臨時出境期間由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應合并計算當月應納稅,并按稅法規定的期限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4、居住時間超過5年納稅義務:
個人在**境內居住滿5年,是指個人在**境內連續居住滿5年,即在連續5年中的每一納稅年度內均居住滿1年。
個人在**境內居住滿5年后,從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應當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所得申報納稅;凡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則僅就該年內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申報納稅。
擴展資料
《國務院關于對來華工作的外籍人員工資、薪金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暫行規定》
第二條 下列外籍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依照《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減半征收:
(一)在**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二)在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駐華機構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三)其他來華工作的外籍人員。
第三條 在**境內工作的華僑、港澳同胞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比照第二條的規定減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國務院關于對來華工作的外籍人員工資、薪金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暫行規定
本回答被網友采納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714451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