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終獎計算方法(個稅 年終獎計算器)
前沿拓展:
個稅年終獎計算方法
(1)如果企業是在2021年年初發放了2020年的年終獎,并且按照164號通知的規定,采用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繳納了個人所得稅,那么該企業2021年度的年終獎,無論在2021年末是否發放,都不能再享受單獨計稅優惠了。(2)如果企業2021年度內沒有發生過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的辦法的情況,但是2021年度的年終獎是在2022年發放的,也就是說,員工是在2022年取得了2021年的年終獎,那么該年終獎也不能享受單獨計稅優惠。
《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來源:海報**
大眾網·海報**記者 沈童 鄧云峰 孫博洋 濟南報道
快到年底了,大家是不是都想著年終獎快發了。提到年終獎,就不得不提2022年的個稅繳納新規。
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再適用優惠算法,也就是說不能再單獨計稅,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也就是說,今年內大家發的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大家乍一看好像沒什么分別,實際上這種新規定,很有可能會讓不少人的年終獎變得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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