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終獎計算(個稅年終獎計算公式excel表)
前沿拓展:
個稅年終獎計算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先將年終獎換算成月,再將月換算額,對應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中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最后直接用年終獎總額乘對應稅率減速算扣除數,就是要交的個人所得稅了。
月應交所得額=400000/12=33333.33元
33333.33對應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
應交個人所得稅=400000*25%-1005=98995元
擴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征稅對象法定對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境內居住而從**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在**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
過去的時候,對于普通職工發放年終獎是一個很頭疼的事情,一旦搞不好會扣高額的個人所得稅。比如年終獎2萬元,月工資3500元,需要繳納4445元的個人所得稅。印象很慘痛,2008年工資只有1000元,年終獎發了2000元,結果直接被扣掉了100元個人所得稅,心疼**了。

不過,國家為了降低工薪階層的個人所得稅負擔,2018年國家推動了個人所得稅改革,2019年個人所得稅征收有四大變化:第一,個稅起征點上調為5000元。第二,實施居民綜合收入計稅。第三,按年綜合計稅,實施預扣預繳。第四,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其實,最主要的還是按年綜合計稅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在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基礎上,加上因人而異的專項附加扣除,人們個稅起征點往往能夠提升到7000~8000元。如果我們采用按年綜合計稅的方法,8000元的起征點代表了一年收入9.6萬元都不需要繳稅。不過,我們是預扣預繳的,需要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匯算清繳才可以退稅。
其實大多數人的年終獎都是1~2月份過年之前發放,但是往往就被延遲到下一年度了。如果我們是在12月份發放,就可以將當年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稅所得額全部使用上了。一般不會多繳。
比如,平時每月工資5000元,年終獎發放3萬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獨生子女贍養父母2000元,未成年子女受教育1000元。

第一種計算方法匯算清繳
如果是當年12月份發放年終獎,該年度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稅所得額實際上是0,畢竟扣除6萬元的累計減除費用和3.6萬元的累積專項附加扣除,年收入9萬元是不需要納稅的。
如果是1月份發放個人所得稅,1月份累計減除費用只有5000元和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只有3000元,應稅所得額會高達2.7萬元,1月份當月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3990元。這一部分錢可以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請匯算清繳的時候,核算完就會退回,可是一般匯算清繳會比較麻煩。

第二種計算辦法,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優惠
實際上,這種方法在以前就出現了,是專門針對年終獎發放的一種優惠。如果本人當月工資高出免稅額,按照年終獎除以12找出對照稅率。
按照假設條件,2.7萬元除以12只有2250元,對照稅率只有3%。也就是說只需要繳納2.7萬×3%=510元的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比3990元的個人所得稅要低很多。

有人說原先不應該繳稅,現在還是繳稅了呀。確實如此,不過對于有的人來說還是劃算的。
比如每月收入3萬元的高收入群體,每月的應稅所得額是2.2萬元,最高適用稅率是20%。如果其年終獎發放12萬元,這樣我們可以查找出的對應稅率只有10%。
這樣按照有關稅率計算,需要繳納9480元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通過匯算清繳,將其年終獎平均到每一個月的收入中,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將上升到25%,至少需要繳納29850元個人所得稅。明顯還是年終獎計算公式劃算的多。
不過這一優惠政策將于2022年1月以前的期,最終所有的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都納入匯算清繳。
所以,未來的納稅政策還是越來越公平的。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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