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
當然需要。
股權轉讓購買方有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如果出售方沒有履行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義務,那購買方就必須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個人所得稅納稅主體雖然是個人,但在企業財稅工作中常常爆發風險,根源就在于眾多情況下企業需要代扣代繳個稅。
01工資薪金
1、企業向員工支付工資薪金,應按照3%——45%的適用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金稅三期嚴格監管下,虛報人數降低繳稅基數的**作手法風險巨大;同樣將高管工資在不同企業分拆發放規避個稅的**作手法依然風險巨大。
3、臨時工工資只要能夠提供勞動合同和考勤記錄,也應歸屬工資薪金代扣個稅;
4、每年年末一次性獎金可以分攤至12個月計算個稅。

02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支出
這是一類特殊支出,雖然允許在工資薪金5%范圍內扣除,但需要并入當月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03公司其他隱蔽性獎勵和獎金
公司很多隱蔽性獎勵和獎金,如果認定為屬于工資薪金范疇,也必須由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典型的如優秀員工旅游獎勵,或企業將產品用作員工獎勵等,應歸屬于非貨幣獎金并代扣個稅。

04職工福利費中的特殊情況
職工福利費是不同于工資薪金的一種福利性支出,實務中可分為集體消費支出、發放非貨幣福利支出和發放貨幣性補貼補助支出。
1、集體消費支出通常具有非貨幣、無法準確分割、集體消費等特點,因此不需要代扣個稅;
2、發放非貨幣福利(如發放月餅)需要并入當月工資代扣個稅;
3、貨幣性補貼支出情況較為復雜,也有相當多的特殊規定:
(1)針對企業發放的各類補貼補助,首先應區分屬于工資薪金還是職工福利費,只要是工資薪金制度中有明確規定,且跟隨工資一并按月發放的,通常應該計入工資薪金,并按照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發放的屬于職工福利費的補貼又分為兩類,需要繳納個稅的補貼和免征個稅的補貼:

——免征個稅的補貼有午餐補助、差旅費補助、生活補助費及一定范圍內的交通補助和通訊補助,但需要注意每一項免稅補助都有相對應的特殊要求或者標準,超過標準的不合理補助也不能享受免稅。具體內容可見另一篇文章《企業八種補貼個稅風險匯總篇》;
——企業其他任何形式的補助均不能享受個稅免稅政策,均應合并到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05企業對外的無償贈送
企業經營中常常出現各種形式的無償贈送,如果是對內部員工的贈送通常應歸類于非貨幣獎金,而對于外部人員的無償贈送個稅風險巨大:
1、營銷過程中的無償贈送
營銷過程有兩種情況的贈送,一種是在客戶購買產品和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這不屬于無償贈送,不需要代扣個稅;另一種是同購買并不直接掛扣的贈送,如促銷活動中的隨機發放贈品和抽獎活動的贈品等,均應屬于無償贈送,必須按照其他所得代扣20%個稅。
2、交際應酬中的無償贈送
企業交際應酬活動中如果出現針對外部人員的無償贈送,包括會議和慶典活動中針對與會者發放的贈品,均應按照其他所得和偶然所得代扣20%個稅。
06自然人分紅和類似分紅的往來
自然人股東取得分紅,分紅企業應代扣代繳20%個稅。實務中較為常見的是各種類似于分紅的往來款項:
1、企業自然人股東從公司借款,年度終了既未歸還又未用于公司經營的,應視為分紅;
2、企業出錢為自然人股東購買個人資產或消費品的,應視為分紅。
07支付給外部自然人的服務價款
很多時候外部自然人會向企業提供各種服務,常見的有動產與不動產租賃服務、資金拆借服務、中介服務、咨詢服務、建筑服務等。也需要按照對應的標準代扣個稅。這個部分通常是按照財產租賃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和利息所得代扣20%個稅。
08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
自然人將境內企業股權對外轉讓,產生溢價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由被轉讓股權的企業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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