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在充分考慮民意的基礎上,將工資薪金所得應繳個稅的免征額從2000元上調至3500元。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指國家為了完善稅收體制,更好的進行稅制改革,而制定的稅收制度。
征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個稅起征點目前是3500元,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 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
綜合考慮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兼顧一定前瞻性,10月1日起,將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從原來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萬元)。
新個稅法進一步調整優化了個人所得稅的部分稅率級距。改革后,工薪所得為綜合所得,適用稅率仍保持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不變,但對每檔稅率的級距進行了調整優化,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
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擴展資料:
收入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中華人名**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2.個人福利費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中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等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計征個人所得稅。
3.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
根據《國家**關于印發的通知》規定,個人按規定標準取得獨生子女補貼和托兒補助費,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應并入公司薪金所得。
4.差旅費津貼
根據《國家**關于印發的公告》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5.上市公司股息紅利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從公開發行的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稅。
6.“五險一金”
《**、國家**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允許照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個人捐贈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對其所得通過**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參考資料來源:
參考資料來源:
繳納個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通常個稅征收主要有兩方面的考慮:一個是,通過征收個稅,來讓高收入群體多繳稅,而低收入群體少繳或者不交稅,從而達到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目的。另一個是,國家通過征收個稅,就能投入到經濟、軍事、基建投資、民生保障等領域。目前我國的個稅起征點已經從2018年時的3500元,上調至現在的5000元。

最近,上海財經大學的一份報告提出新建議,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過低,不適應經濟形勢發展,不利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按照這個思路,我們應該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而早在幾年之前,網紅女企業家董明珠也曾提出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標準。
在董明珠看來,現在的個稅已經成為了“工薪稅”,真正高收入群體往往是有合理個人所得稅管理的手段,而廣大工薪階層卻還要老老實實的交納個稅。這樣社會的貧富差距不是縮小,而是進一步拉開。

不過,也有專家對上調個稅起征點持反對意見。主要有兩組數據支持其觀點:一組數據是,2018年我國將個稅起征點,從3500元上調至5000元時,之前還有1.53億的個稅納稅人,一下子減少到了6400萬人,這些符合繳納個稅條件的人數占比不到我國參加勞動總人口7.5億人的10%。如果再上調個稅至1萬元,那繳納個稅的人就更少了。
另一組數據是,上海財經大學的數據也顯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人群約占參加勞動總人口7.5億人的90%。換句話說,只有10%的勞動人口的月收入超過了5000元。如此說來,個稅起征點5000元似乎還是很合理的。

對此,我們卻認為,個稅起征點從5000元上調至1萬元很有必要,因為像上海這樣的大城市,生活成本較高,即使月收入5000元,日子過得也不富裕,如果再讓這部分人繼續交納個稅,就會影響到他們的消費能力,也無法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效果。另外,除了上調個稅起征點之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還應該適當做出調整。
比如,有些人雖然月入萬元,但是每個月要還5000元以上的房貸,這樣的人還貸壓力很大,我們是否可以通過調整個稅,能夠給剛需購房者減免一些個稅的壓力。還有一些人群,雖然收入不低,但是家里一大幫子人要開銷,這樣的家庭支出的壓力也是很大的,對于這樣的家庭,也應該讓其申請減免個稅。

現在個稅起征點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的呼聲是越來越高了,主要是如果按5000元的標準征收個稅,這很容易讓工薪階層淪為繳稅的主力軍,而高收入群體可以合理個人所得稅管理,這既不利于促進消費,也無法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而我們卻認為,應該讓那些身負沉重房貸的群體,以及家庭需要贍養人口較多的人群,申請減免個稅。其實,征繳個稅不僅要看個人的收入,還要酌情關心一下納稅人的家庭開支壓力,以減輕他們的繳稅負擔。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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