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標題是《這些行為扣分減少!交通違法記分規則將有重大調整》來源于:由作者:陳炯璋采編而成,主要講述了各位駕駛員以及即將成為車主的朋友們注意啦!
公安部發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
各位駕駛員以及即將成為車主的朋友們注意啦!
**部發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并計劃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提升大家的行車安全文明意識,該辦法對違章/違法記分、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具體有哪些變化,趕緊來看看詳細情況吧。
交通違章/違法記分調整
1.超速20%以內不記分
1、新規中明確指出,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最低規定時速記3分。
2、同時超速規定放寬,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記分,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
3、針對9座及9座以上的載客車輛以及大型運輸車輛,超速50%以上由原來的12分轉變成記9分。
超速扣分 | |||
超速 | 2020年規定 | 2022年新規 | |
不區分 | 高速或城市快速路 | 普通道路 | |
50%以上 | 12分 | 12分 | 6分 |
20%-50% | 6分 | 6分 | 3分 |
20%以下 | 3分 | 不扣分 |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來計算,新規實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駛143km/h,并且無需記分。
提醒:雖然新規中超速20%以內不計分,但各位小伙伴在高速上仍要注意安全行駛,若非特殊情況,不要超速哦。
2
降低記分處罰
在日常用車和城市駕駛時,也有不少情況容易導致違章,比如不避讓校車、違反禁止標線、未正確懸掛號牌、副駕駛或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帶等情形,這些的記分力度也都有了減輕。
新交規調整 | ||
調整前 | 調整后 | |
準駕車型不符 | 12 | 9 |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 | 6 | 3 |
違反禁止標線 | 3 | 1 |
肇事逃逸(情節較輕) | 12 | 6 |
遮擋污損號牌 | 12 | 9 |
未正確懸掛號牌 | 12 | 3 |
不按規定檢車 | 3 | 1 |
不系安全帶 | 2 | 1 |
記分管理制度變化
1
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學法減分將堅持公開透明、程序公正、嚴格監督,實現記分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
2
優化調整記分分值
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3
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
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此外,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機關交管部門對交通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將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并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9分、6分、3分、1分,哪些情況會被扣分還不趕緊了解!
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一次記9分
(一)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一次記6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九)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十)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一次記3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四)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九)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十)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十三)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四)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五)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一次記1分
(一)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掉頭的;
(三)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四)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六)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八)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九)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行車與守則相伴
安全才能與幸福同在呀
各位司機小伙伴們
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哈~
來源:央視**、**部交通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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