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aaa久久蜜桃av,五月婷婷视频在线观看,久久青草久久 http://www.uuuxu.com -學習心得 Sat, 12 Nov 2022 02:16:13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8.2 營業稅起征點-什么叫營業額起征點 http://www.uuuxu.com/20221112491479.html Sat, 12 Nov 2022 02:16:13 +0000 http://www.xingdach.com/20221112491479.html 什么叫營業額起征點?

營業稅的起征點是由**規定的,僅適用于個人交納營業稅的情形。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營業稅;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應按營業額全額計算應納稅款。

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確定的起征點幅度為: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200–8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5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稅務機關可在這個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國家**備案。

營業稅起征點的標準是什么?

根據稅法的規定,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1.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2.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應按營業額全額計算應納稅額。

3.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稅務機關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國家**備案。 因此,假設當地月營業額起征點為1000元,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的話,則: 1.實際營業額為800元的,低于起征點,無須納稅。 2.實際營業額為1000元的,達到起征點,應全額征稅。 應交營業稅=1000*5%=50元 3.實際營業額為1500元的,超過起征點,應全額征稅。 應交營業稅=1500*5%=75元

財經法規按次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多少?

**2011年10月31日發布第65號、66號**令,公布修訂后的增值稅、營業稅、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其中,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有較大幅度上調。新稅法2011年11月起在全國全面實施。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調整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元至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元至500元。

2022年河南省個體工商戶起征點?

1、增值稅的起征點

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

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2、營業稅的起征點

(1)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5000元。

(2)按次納稅的,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只限于個人

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是多少?

根據最新修改,增值稅起征點幅度規定如下:銷售貨物的,將原來月銷售額2000至5000元提高到月銷售額5000至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將原來月銷售額1500至3000元提高到5000至20000元;按次納稅的,將原來每次(日)銷售額150至200元提高到300至500元。營業稅起征點幅度規定如下:按期納稅的,將原來月營業額1000至5000元提高到5000至20000元;按次納稅的,將原來每次(月)營業額100元提高到300至500元。

]]>
營業稅條例-公司的營業稅是否可以抵消,用什么**可以抵消呢 http://www.uuuxu.com/20221112491476.html Sat, 12 Nov 2022 02:15:57 +0000 http://www.xingdach.com/20221112491476.html 公司的營業稅是否可以抵消,用什么**可以抵消呢?

公司的營業稅都無法抵消的,開了多少**,就要按照幾個點的稅率來交。

營業稅(Business tax),是對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2011年11月17日,**、國家**正式公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

根據《中華****營業稅條例》(2009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第十條,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根據《中華****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營業稅征稅范圍和稅目檢查時常見涉稅問題有哪些?

營業稅征稅范圍包括:在中華****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營業稅征收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游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游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納稅人按照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扣除有關項目,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該項目金額不得扣除。

第七條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營業額。

營業稅新細則中對營業額的減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規定?

營業稅中允許扣除的規定如下: 一、交通運輸業(改為增值稅了) 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運輸企業自中華****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游服務業 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到中華****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明確: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筑安裝業 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 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設備價款問題是施工單位必須注意的問題,不然有可能造成無謂的多繳稅款的問題。 建筑業營業額確定的稅收政策在后來有比較大的變化,納稅人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就有了較大的籌劃空間。不僅包括上述設備價款問題,而縣還有《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列舉自產貨物是指: (一)金屬結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 (二)鋁合金門窗; (三)玻璃幕墻; (四)機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80號):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也加入了進來。上述兩個文件所涉及在建筑所使用的六種材料,如果符合規定的條件,可以不計入營業額征稅的問題。 比上述規定更徹底和更值得關注的是《**、國家**關于納稅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14號):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客戶自行采購,納稅人只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的裝飾勞務。 四、金融業 (一)轉貸業務 《條例》規定: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金融業征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9號)第二條進一步明確,對金融企業經營轉貸外匯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轉貸外匯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直接向境外借入外匯資金,然后再貸給國內企業。 (二)應收未收利息 《**、國家**關于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82號)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按**或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從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來的180天調整為90天。因此,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征收營業稅作以下調整: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包括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下同)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 (三)金融業買賣金融商品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于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后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四)金融業的代收款業務 《**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保險業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一)、保險企業已征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并入當期營業額中。 (二)、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三)、中華****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并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六、融資租賃業務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經****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幣借款利息)。 七、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八、資本市場 《**、國家**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 1、準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2、準許上海、鄭州、大連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期貨市場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準許證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費用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1、為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 2、**他人買賣證券代收的證券交易所經手費; 3、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收的股東帳戶開戶費(包括A股和B股)、特別轉讓股票開戶費、過戶費、B股結算費、轉托管費; (四)準許期貨經紀公司為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手續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九、**報關業 《關于加強**報關業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310號) **報關業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為辦理報關相關手續的業務,應按照“服務業——**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以下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 (一)支付給海關的稅金、簽證費、滯報費、滯納金、查驗費、打單費、電子報關平臺費、倉儲費; (二)支付給檢驗檢疫單位的三檢費、熏蒸費、消毒費、電子保險平臺費; (三)支付給預錄入單位的預錄費;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應憑其取得的開具給本納稅人的**或其它合法有效憑證作為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扣除憑證。 十、折扣折讓扣除條件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折扣折讓的營業額扣除有嚴格的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明確: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十一、其它營業稅征收中可按差額征稅的項目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還規定了其它一些可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內容: (一)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從事廣告**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二、關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為保證差額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的完整《**、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有以下嚴格規定: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營業稅的起計時間應如何界定?

營業稅中納稅期限為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最常見的為一個月。以一個月為例。如果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某企業的營業稅納稅期限為一個月,一般設定為自然月,也就是從每月1號開始,到月末結束為一個納稅期限。次月1~15日為申報期,稅款限繳截止日期為15號。假如該企業7月只發生了一筆業務。無論該筆業務發生在7月1日還是7月31日,納稅人都應在8月1日至8月15日申報繳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執行。

餐飲銷售的煙酒、飲料也只交5%的營業稅嗎?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因此,提供餐飲服務同時,又銷售的煙酒、飲料的行為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其銷售的煙酒、飲料視為提供餐飲業服務勞務,應當繳納營業稅。

]]>
營業稅暫行條例-個人適用營業稅3萬以下的起征點嗎 http://www.uuuxu.com/20221112491357.html Sat, 12 Nov 2022 02:08:23 +0000 http://www.xingdach.com/20221112491357.html 個人適用營業稅3萬以下的起征點嗎?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之規定: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簡稱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營業稅新細則中對營業額的減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規定?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第二款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起征點有按月和按次之分,按月的起征點為3萬元,而按次只有500元。個人如果在稅務機關辦理 了稅務登記并按月申報納稅,可以適用3萬元的起征點政策。否則只能適用按次,起征點為500元。

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營業稅稅率如何確定?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

問題所述的“**補貼收入”,如金融機構落戶補貼、職場購置補貼、**扶持項目補貼、**招商引資項目補貼、**金融創新獎勵、**創新創業獎勵等補貼收入等均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免稅項目是指發生的業務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但根據相關政策可以享受免稅,而問題所述的幾種收入不屬于征收范圍,不需要審批。

營業稅新細則中對營業額的減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規定?

營業稅中允許扣除的規定如下: 一、交通運輸業(改為增值稅了) 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運輸企業自中華****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游服務業 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到中華****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明確: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筑安裝業 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 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設備價款問題是施工單位必須注意的問題,不然有可能造成無謂的多繳稅款的問題。 建筑業營業額確定的稅收政策在后來有比較大的變化,納稅人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就有了較大的籌劃空間。不僅包括上述設備價款問題,而縣還有《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列舉自產貨物是指: (一)金屬結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 (二)鋁合金門窗; (三)玻璃幕墻; (四)機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80號):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也加入了進來。上述兩個文件所涉及在建筑所使用的六種材料,如果符合規定的條件,可以不計入營業額征稅的問題。 比上述規定更徹底和更值得關注的是《**、國家**關于納稅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14號):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客戶自行采購,納稅人只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的裝飾勞務。 四、金融業 (一)轉貸業務 《條例》規定: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金融業征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9號)第二條進一步明確,對金融企業經營轉貸外匯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轉貸外匯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直接向境外借入外匯資金,然后再貸給國內企業。 (二)應收未收利息 《**、國家**關于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82號)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按**或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從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來的180天調整為90天。因此,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征收營業稅作以下調整: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包括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下同)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 (三)金融業買賣金融商品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于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后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四)金融業的代收款業務 《**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保險業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一)、保險企業已征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并入當期營業額中。 (二)、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三)、中華****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并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六、融資租賃業務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經****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幣借款利息)。 七、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八、資本市場 《**、國家**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 1、準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2、準許上海、鄭州、大連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期貨市場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準許證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費用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1、為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 2、**他人買賣證券代收的證券交易所經手費; 3、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收的股東帳戶開戶費(包括A股和B股)、特別轉讓股票開戶費、過戶費、B股結算費、轉托管費; (四)準許期貨經紀公司為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手續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九、**報關業 《關于加強**報關業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310號) **報關業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為辦理報關相關手續的業務,應按照“服務業——**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以下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 (一)支付給海關的稅金、簽證費、滯報費、滯納金、查驗費、打單費、電子報關平臺費、倉儲費; (二)支付給檢驗檢疫單位的三檢費、熏蒸費、消毒費、電子保險平臺費; (三)支付給預錄入單位的預錄費;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應憑其取得的開具給本納稅人的**或其它合法有效憑證作為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扣除憑證。 十、折扣折讓扣除條件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折扣折讓的營業額扣除有嚴格的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明確: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十一、其它營業稅征收中可按差額征稅的項目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還規定了其它一些可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內容: (一)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從事廣告**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二、關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為保證差額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的完整《**、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有以下嚴格規定: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
營業稅實施細則-個人適用營業稅3萬以下的起征點嗎 http://www.uuuxu.com/20221112491324.html Sat, 12 Nov 2022 02:06:20 +0000 http://www.xingdach.com/20221112491324.html 個人適用營業稅3萬以下的起征點嗎?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第二款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起征點有按月和按次之分,按月的起征點為3萬元,而按次只有500元。個人如果在稅務機關辦理 了稅務登記并按月申報納稅,可以適用3萬元的起征點政策。否則只能適用按次,起征點為500元。

餐飲銷售的煙酒、飲料也只交5%的營業稅嗎?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因此,提供餐飲服務同時,又銷售的煙酒、飲料的行為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其銷售的煙酒、飲料視為提供餐飲業服務勞務,應當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改增值稅范圍個體開金店需要交稅嗎?

營業稅和增值稅在達到每月30000元以上的營業額后就要交稅,而財產行為稅是無論營業額多少都需要交納稅收的,其中包括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國家**備案。擴展資料:第二條 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行。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納稅人經營娛樂業具體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本條例規定的幅度內決定。第三條 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的應當繳納營業稅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統稱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第四條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營業額以**幣計算。納稅人以**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折合成**幣計算。

營業稅新細則中對營業額的減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規定?

營業稅中允許扣除的規定如下: 一、交通運輸業(改為增值稅了) 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運輸企業自中華****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游服務業 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到中華****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明確: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筑安裝業 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 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設備價款問題是施工單位必須注意的問題,不然有可能造成無謂的多繳稅款的問題。 建筑業營業額確定的稅收政策在后來有比較大的變化,納稅人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就有了較大的籌劃空間。不僅包括上述設備價款問題,而縣還有《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列舉自產貨物是指: (一)金屬結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 (二)鋁合金門窗; (三)玻璃幕墻; (四)機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80號):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也加入了進來。上述兩個文件所涉及在建筑所使用的六種材料,如果符合規定的條件,可以不計入營業額征稅的問題。 比上述規定更徹底和更值得關注的是《**、國家**關于納稅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14號):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客戶自行采購,納稅人只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的裝飾勞務。 四、金融業 (一)轉貸業務 《條例》規定: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金融業征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9號)第二條進一步明確,對金融企業經營轉貸外匯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轉貸外匯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直接向境外借入外匯資金,然后再貸給國內企業。 (二)應收未收利息 《**、國家**關于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82號)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按**或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從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來的180天調整為90天。因此,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征收營業稅作以下調整: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包括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下同)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 (三)金融業買賣金融商品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于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后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四)金融業的代收款業務 《**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保險業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一)、保險企業已征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并入當期營業額中。 (二)、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三)、中華****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并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六、融資租賃業務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經****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幣借款利息)。 七、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八、資本市場 《**、國家**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 1、準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2、準許上海、鄭州、大連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期貨市場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準許證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費用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1、為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 2、**他人買賣證券代收的證券交易所經手費; 3、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收的股東帳戶開戶費(包括A股和B股)、特別轉讓股票開戶費、過戶費、B股結算費、轉托管費; (四)準許期貨經紀公司為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手續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九、**報關業 《關于加強**報關業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310號) **報關業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為辦理報關相關手續的業務,應按照“服務業——**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以下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 (一)支付給海關的稅金、簽證費、滯報費、滯納金、查驗費、打單費、電子報關平臺費、倉儲費; (二)支付給檢驗檢疫單位的三檢費、熏蒸費、消毒費、電子保險平臺費; (三)支付給預錄入單位的預錄費;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應憑其取得的開具給本納稅人的**或其它合法有效憑證作為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扣除憑證。 十、折扣折讓扣除條件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折扣折讓的營業額扣除有嚴格的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明確: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十一、其它營業稅征收中可按差額征稅的項目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還規定了其它一些可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內容: (一)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從事廣告**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二、關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為保證差額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的完整《**、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有以下嚴格規定: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
營業稅細則-個人適用營業稅3萬以下的起征點嗎 http://www.uuuxu.com/20221112491323.html Sat, 12 Nov 2022 02:06:12 +0000 http://www.xingdach.com/20221112491323.html 個人適用營業稅3萬以下的起征點嗎?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第二款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起征點有按月和按次之分,按月的起征點為3萬元,而按次只有500元。個人如果在稅務機關辦理 了稅務登記并按月申報納稅,可以適用3萬元的起征點政策。否則只能適用按次,起征點為500元。

營業稅新細則中對營業額的減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規定?

營業稅中允許扣除的規定如下: 一、交通運輸業(改為增值稅了) 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運輸企業自中華****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游服務業 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到中華****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明確: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筑安裝業 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 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設備價款問題是施工單位必須注意的問題,不然有可能造成無謂的多繳稅款的問題。 建筑業營業額確定的稅收政策在后來有比較大的變化,納稅人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就有了較大的籌劃空間。不僅包括上述設備價款問題,而縣還有《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列舉自產貨物是指: (一)金屬結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 (二)鋁合金門窗; (三)玻璃幕墻; (四)機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80號):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也加入了進來。上述兩個文件所涉及在建筑所使用的六種材料,如果符合規定的條件,可以不計入營業額征稅的問題。 比上述規定更徹底和更值得關注的是《**、國家**關于納稅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14號):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客戶自行采購,納稅人只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的裝飾勞務。 四、金融業 (一)轉貸業務 《條例》規定: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金融業征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9號)第二條進一步明確,對金融企業經營轉貸外匯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轉貸外匯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直接向境外借入外匯資金,然后再貸給國內企業。 (二)應收未收利息 《**、國家**關于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82號)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按**或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從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來的180天調整為90天。因此,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征收營業稅作以下調整: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包括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下同)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 (三)金融業買賣金融商品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于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后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四)金融業的代收款業務 《**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保險業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一)、保險企業已征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并入當期營業額中。 (二)、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三)、中華****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并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六、融資租賃業務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經****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幣借款利息)。 七、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八、資本市場 《**、國家**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 1、準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2、準許上海、鄭州、大連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期貨市場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準許證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費用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1、為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 2、**他人買賣證券代收的證券交易所經手費; 3、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收的股東帳戶開戶費(包括A股和B股)、特別轉讓股票開戶費、過戶費、B股結算費、轉托管費; (四)準許期貨經紀公司為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手續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九、**報關業 《關于加強**報關業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310號) **報關業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為辦理報關相關手續的業務,應按照“服務業——**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以下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 (一)支付給海關的稅金、簽證費、滯報費、滯納金、查驗費、打單費、電子報關平臺費、倉儲費; (二)支付給檢驗檢疫單位的三檢費、熏蒸費、消毒費、電子保險平臺費; (三)支付給預錄入單位的預錄費;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應憑其取得的開具給本納稅人的**或其它合法有效憑證作為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扣除憑證。 十、折扣折讓扣除條件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折扣折讓的營業額扣除有嚴格的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明確: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十一、其它營業稅征收中可按差額征稅的項目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還規定了其它一些可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內容: (一)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從事廣告**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二、關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為保證差額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的完整《**、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有以下嚴格規定: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餐飲銷售的煙酒、飲料也只交5%的營業稅嗎 http://www.uuuxu.com/20221112491312.html Sat, 12 Nov 2022 02:05:30 +0000 http://www.xingdach.com/20221112491312.html 餐飲銷售的煙酒、飲料也只交5%的營業稅嗎?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因此,提供餐飲服務同時,又銷售的煙酒、飲料的行為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其銷售的煙酒、飲料視為提供餐飲業服務勞務,應當繳納營業稅。

營業外收入中**補貼是否繳納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

問題所述的“**補貼收入”,如金融機構落戶補貼、職場購置補貼、**扶持項目補貼、**招商引資項目補貼、**金融創新獎勵、**創新創業獎勵等補貼收入等均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免稅項目是指發生的業務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但根據相關政策可以享受免稅,而問題所述的幾種收入不屬于征收范圍,不需要審批。

營業稅新細則中對營業額的減除和扣除作出了哪些規定?

營業稅中允許扣除的規定如下: 一、交通運輸業(改為增值稅了) 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運輸企業自中華****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游服務業 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到中華****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明確: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筑安裝業 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中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 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設備價款問題是施工單位必須注意的問題,不然有可能造成無謂的多繳稅款的問題。 建筑業營業額確定的稅收政策在后來有比較大的變化,納稅人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就有了較大的籌劃空間。不僅包括上述設備價款問題,而縣還有《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列舉自產貨物是指: (一)金屬結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 (二)鋁合金門窗; (三)玻璃幕墻; (四)機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國家**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80號):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也加入了進來。上述兩個文件所涉及在建筑所使用的六種材料,如果符合規定的條件,可以不計入營業額征稅的問題。 比上述規定更徹底和更值得關注的是《**、國家**關于納稅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14號):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客戶自行采購,納稅人只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的裝飾勞務。 四、金融業 (一)轉貸業務 《條例》規定: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國家**關于金融業征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9號)第二條進一步明確,對金融企業經營轉貸外匯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轉貸外匯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直接向境外借入外匯資金,然后再貸給國內企業。 (二)應收未收利息 《**、國家**關于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82號)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按**或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從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來的180天調整為90天。因此,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征收營業稅作以下調整: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包括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下同)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 (三)金融業買賣金融商品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于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后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四)金融業的代收款業務 《**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保險業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一)、保險企業已征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并入當期營業額中。 (二)、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三)、中華****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并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六、融資租賃業務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經****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幣借款利息)。 七、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八、資本市場 《**、國家**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 1、準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2、準許上海、鄭州、大連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期貨市場監管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準許證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費用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1、為證券交易所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 2、**他人買賣證券代收的證券交易所經手費; 3、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收的股東帳戶開戶費(包括A股和B股)、特別轉讓股票開戶費、過戶費、B股結算費、轉托管費; (四)準許期貨經紀公司為期貨交易所代收的手續費從其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九、**報關業 《關于加強**報關業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310號) **報關業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為辦理報關相關手續的業務,應按照“服務業——**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以下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 (一)支付給海關的稅金、簽證費、滯報費、滯納金、查驗費、打單費、電子報關平臺費、倉儲費; (二)支付給檢驗檢疫單位的三檢費、熏蒸費、消毒費、電子保險平臺費; (三)支付給預錄入單位的預錄費;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納稅人從事**報關業務,應憑其取得的開具給本納稅人的**或其它合法有效憑證作為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扣除憑證。 十、折扣折讓扣除條件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折扣折讓的營業額扣除有嚴格的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明確: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十一、其它營業稅征收中可按差額征稅的項目 《**、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還規定了其它一些可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內容: (一)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從事廣告**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二、關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為保證差額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的完整《**、國家**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對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有以下嚴格規定: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丰县| 武威市| 郸城县| 珠海市| 桦甸市| 苏尼特右旗| 冀州市| 淮南市| 建宁县| 长岛县| 宜宾县| 怀宁县| 黄大仙区| 嘉义县| 望谟县| 龙海市| 板桥市| 桑植县| 渭源县| 黄山市| 巴塘县| 岳阳县| 庆城县| 拉萨市| 泰兴市| 浦江县| 涟源市| 通渭县| 兴海县| 汽车| 黔西县| 屏山县| 鄂托克旗| 思南县| 奉贤区| 丁青县| 湘西| 杨浦区| 五家渠市| 漳浦县| 东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