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個人所得稅全年累計扣稅這個問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對象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代扣代繳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代扣代繳是指單位代個人先代扣代繳。
2、因為個稅是由單位在網上申報時,代個人預繳。到發工資時,在工資里扣除之前單位為個人繳納的部分。所以一般個稅都是單位代個人先代扣代繳。
3、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規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4、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并詳細注明納稅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無上述證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證明身份的證件)等個人情況。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因納稅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但應通過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繳稅款。納稅人為持有完稅依據而向扣繳義務人索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5、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并暫時停止支付其應納稅所得。否則,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由扣繳義務人負擔。
6、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7、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怎么繳納
在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就是代扣和個人申報這兩種方式,對于普通的勞動者來講,基本上都是用人單位代扣的,每個月發工資之前單位就代扣了個人所得稅,但類似于是個體工商戶,或者沒有扣稅義務人的這類納稅義務人,就得自己申報個稅。
1、代扣代繳。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十)經國務院**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2、自行納稅申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辦理納稅申報:
(二)從**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依法扣繳
1、以下是說個人所得稅應由誰繳納,請參考。個人所得稅采用自行申報與代扣代繳兩種方式,一般是代扣代繳,但如果你有了除工資之外的應稅收入,就應該去稅務局自行申報了。
2、《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支付個人所得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個人取得收入超過個稅起征點5000元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般個人所得稅由企業代扣代繳,支付個人所得稅時怎么做會計分錄?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是不征個人所得稅的。像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就屬于不征稅個人所得稅的范圍。這里的誤餐補助是指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回工作單位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可以按規定的標準領取誤餐費,不征個人所得稅。但是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則要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稅款繳納方式
1、代扣代繳。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十)經國務院**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2、自行納稅申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辦理納稅申報:
(二)從**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賃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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