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給各位分享個人所得稅相關知識的一些知識,其中也會對個人所得稅怎么征收進行解釋,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就馬上開始吧!
個人所得稅包括哪些內容
1、個人所得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2、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3、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4、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7、包括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8、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9、(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10、(二)個人經**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活動取得的所得。
11、(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12、(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1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14、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國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開始取消利息稅)、貨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
15、股息,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
16、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17、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18、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19、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于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0、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體育**,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稅率為20%)。
21、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2、即,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3、二、2018年對個人所得稅內容的相關修改:
24、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新法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勞動性所得歸并為“綜合所得”,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而其他各項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
25、新法統籌考慮城鎮居民人均基本消費支出、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將綜合所得基本費用扣除標準提高至每年6萬元,降低了中低收入群體稅負,能夠增強納稅人獲得感。同時,優化調整綜合所得的稅率結構,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
26、新法貫徹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注重保障納稅人的基本人權。在規定原有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的同時,還規定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27、設立專項附加扣除不僅有助于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稅負,而且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彰顯新法對公平原則的貫徹。這一做法有利于推動經濟社會更加平衡充分發展,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將對其他稅種稅法的制定和修改起到示范作用。
28、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29、參考資料來源:**網—個人所得稅改革邁出堅實一步(大家手筆)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問答 國家**
自從新個稅正式實施之后,也讓很多中低層收入的減輕一部分壓力。以前個人所得稅可能一個月需要繳納一兩百的,政策實施之后一個月也就幾十元。當然除了個稅起征點還有其他方面政策。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新規定1、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2、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3、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4、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5、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6、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范圍內的自付和醫保范圍外的自費,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時間(一)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二)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四)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五)住房租金。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準。(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三、個人所得稅稅率基本規定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詳見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詳見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三)。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詳見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四)計算應納稅額。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詳見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4、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希望上文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新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時間以及個人所得稅稅率基本規定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熱點問題解答(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問答)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子女的范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有多個子女,可以對不同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3.離異重組等情況的家庭,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4.殘障兒童接受特殊教育,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特殊教育屬于義務教育,同時擁有學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5.大學期間參軍學校保留學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義務,大學期間參軍是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參軍保留學籍期間,屬于高等教育階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6.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一般情況下,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學生,原學校繼續保留學生學籍,子女在國外讀書期間,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7.繼續教育的扣除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8.參加自學考試,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后,**門即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9.參加夜大、函授等學習,能享受繼續教育扣除嗎?
答: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繼續教育扣除。
10.在國外進行學歷繼續教育,能享受繼續教育扣除嗎?
答: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在**境內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按規定享受扣除。對于納稅人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1.大病醫療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12.大病醫療支出中,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如何計算扣除額?
答: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費用支出屬于第二年的支出。該納稅年度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條件,納稅人可以在次年匯算時享受此扣除。
13.在私立醫院就診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答:對于納入醫療保障結算系統的私立醫院,只要納稅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則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14.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是多少?
答:夫妻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額為8萬元,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萬元。
15.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注意什么?
答:納稅人日常看病時,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等資料備查,同時,可以通過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查詢本人年度醫藥費用支出情況。
16.納稅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扣除的自付金額?
答:國家醫療保障局向公眾提供互聯網查詢服務。參加基本醫保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查詢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累計金額。
17.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18.父母和子女共同購房,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購買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應該由主貸款人扣除。如主貸款人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貸款人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19.妻子在婚前有首套住房貸款,婚前已經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婚后夫妻二人買了新房并記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沒有買過房子,丈夫能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婚后,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購住房申請繼續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夫妻雙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婚后,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則丈夫可以就其婚后新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0.如何理解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的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1.住房租金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體扣除標準如下: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22.合租住房可以分別享受扣除政策嗎?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住房的個人,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范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23.員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嗎?
答:如果個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租金,可以扣除。
24.公租房是公司與保障房公司簽的協議,但員工付房租,員工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嗎?需留存什么資料備查?
答: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員工租用公司與保障房公司簽訂的保障房,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報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應當留存與公司簽訂的公租房合同或協議等相關資料備查。
25.當年一直外派并在當地租房,如何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單位為外派員工解決住宿問題,則個人不應再扣除住房租金。對于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
26.贍養老人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體扣除標準為:獨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扣除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
27.雙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獨生子女的標準享受扣除?
答:雙胞胎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扣除。雙胞胎需要共同贍養父母,雙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贍養人,因此每個子女不能獨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28.非獨生子女,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29.父母均要滿60歲還是只要一位滿60歲即可享受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周歲,納稅人就可以按照規定標準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0.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于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31.生父母有兩個子女,將其中一個過繼給養父母,養父母家沒有其他子女,被過繼的子女屬于獨生子女嗎?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屬于獨生子女嗎?
答:被過繼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屬于獨生子女。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沒有兄弟姐妹與其一起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也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扣除。
OK,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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