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哪些補貼不用交個稅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補貼算個人所得稅嗎
1、法律分析:補貼津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備案。
2、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3、(一)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4、(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5、(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6、(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7、(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8、(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9、(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10、(九)****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1、(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12、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補貼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工資高到一定程度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現在工資的個稅起征點是5000,實踐中有一種情況是補發工資,補發工資也是要計算個稅的。一、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注意哪些?在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方面,我們應該記住下面幾點關鍵點:1、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的當月依法代扣,次月申報代繳。2、如果當月沒有發放工資薪金,需要次月做零申報,不能因為沒實際發放就不申報。也不能因為當月沒有發放就按計提的來申報。所謂零申報,就是把人員信息填上,數據信息都是零。3、如果多月工資合并發放,必須合并在發放當月計稅并代扣代繳,且減除費用只能用一次。這其實也是個人所得稅以實際發放代扣個稅的延伸。4、個人所得稅是按月計征的,同一個月分多次發放都需要合并一起計算征收個稅,比如月初發工資,月末發獎金,那么同一個月發的工資獎金合并一起算個稅。5、有些福利費要并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并不是說讓你會計核算就計入工資科目,而是說在代扣個稅時候把金額算進去,一起算個稅。二、補發的工資怎么算個人所得稅?其實這個問題前面說的已經非常清晰的,就是以實際發放月來代扣個稅,不管你這個月發了幾個月的工資,都在這個月合并計算個稅。比如二哥2018年8月份一次性取得了6月、7月的工資,其中6月份工資金額2800元,7月份為3000元,那么如何計算應納個稅?應納個稅=(2800+3000-3500)*10%-105=125元「不考慮社保等」這樣**作毫無問題,稅務局絕對不會找你麻煩,但是二哥虧了啊,你拖欠我工資反而把我個稅拖出來了,本身單月工資都沒有超過免征額,我都沒個稅,結果我不僅遲拿了工資,還多出了稅,真欺負我是弱勢群體啊。不合理,那就要找稅務局溝通,如果屬于補發以前月份工資的情形,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經批準后分解到所屬月份代扣個稅。注意,我們的思路就是正常情況都是以發放月來代扣個稅,這種特殊情況的特殊政策,需要申請后才能這樣做,不能自己日常申報就自作主張了。目前有一些省份已經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可以這樣**作,但是對于沒有明確規定的省份,納稅人還需要主動向稅務局說明情況,然后找到一個合適的方法處理。三、今年補發去年的工資,咋申報個稅?網友提問:公司欠了員工一年的工資,因沒發工資,公司未申報個人所得稅,現在公司擬發2019年部分工資,請問應怎樣申報個人所得稅?律師回復:補發工資是指扣繳單位因勞動爭議等特殊原因,經**有關部門調解、勞動仲裁或**判決,而補發的工資。若是勞動仲裁或**判決而補發的工資,需更正之前稅款所屬期的申報。若不屬于,則按正常月薪申報個人所得稅,稅款所屬期填寫發放工資的當月,在發放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
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1、補貼津貼如果是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統一發給職工的,一般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該項所得是免征個稅的。但如果是單位主動發給職工的,被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津貼補貼,則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來納稅。
2、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征收的一種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3、《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4、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5、(一)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6、(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7、(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8、(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9、(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10、(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11、(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12、(九)****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3、(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補貼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其性質決定。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收入需要征稅;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2、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補貼;
4、旅費津貼、誤餐補助(指按**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發給的誤餐費)。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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