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都是全款嗎(經濟賠償款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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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磊:個稅抵扣的“首套房”該如何認定?
中新經緯10月25日電 題:《夏磊:個稅抵扣的“首套房”該如何認定?》
作者 夏磊(恒大研究院副院長)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備受關注。其中,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規定納稅人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與此前國務院兩次將房貸利息扣除限定為“普通住房”不同,暫行辦法只明確了首套房的要求,體現了支持剛需、尊重住房多樣化的客觀現實,但是,又引出了一個問題,“首套住房”應該如何認定?
假設兩種認定方式。
第一,“首套住房”就是納稅人或配偶購買的第一套住房。1998年房改前后,很多人購買了單位配售的公房,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賣掉公房,買了商品房,第一套住房大多沒有貸款,也無從追溯,抵扣也就無從談起。
第二,“首套住房”認定為“首次貸款”購買的“首套房”。“首套房”是伴隨房地產調控產生的新名詞。在當前因城施策的房地產調控格局之下,每個城市對首套房的認定并不一致,即使同一個城市,交納契稅的“首套房”與銀行貸款的“首套房”定義也不一致。比如北京,申請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時,首套房的認定標準為“認房認貸又認離”,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貸及公積金貸款記錄,離婚一年以內的,買房也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而北京市首套房契稅的優惠政策,則只“認房”,要求居民家庭惟一住房。
如果以“首次貸款”為認定標準,目前個人征信系統并未與稅務系統、公積金貸款系統聯網,稅務系統要比對信息,需要個人提供征信記錄,以及公積金貸款證明,給納稅人增加了工作量。專項扣除的最大難題是解決部門間信息共享問題,只有稅務系統、征信系統、公積金系統聯網,實現信息內部處理,方能解決。雖然耗時耗力,也為下一步個人所得稅從分類走向綜合奠定數據基礎。
在數據未實現共享之前,有一個很簡單的方法可以快速認定個稅抵扣的“首套房”,即是看納稅人名下還在還貸的住房,當時繳納契稅時是否被認定為“首套房”。這種認定,最大的好處是,稅務部門利用已有的契稅信息,內部就實現了信息處理,不增加納稅人負擔、不增加抵扣經辦人工作量,相對客觀、真實的把稅收紅包獎勵給納稅人。
不過的確會有人很受傷,當初沒有金融意識,靠父母長輩支持全款買房了,就沒有抵扣資格了。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終歸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好事情。雖然還存在抵扣標準低、未考慮地區差異等問題,但在正確的道路上,已經前進了一大步。剩下的,就是抓緊出臺吧!(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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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貸如何認定?贍養老人咋分攤?填報個稅APP網友嚇一跳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不少納稅人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信息時難免仍有疑問,
如有供樓又有租房該如何扣除、首套房貸的認定標準問題、兩種申報方式該如何選擇、贍養老人的分攤方式等等。
為此,記者采訪稅務部門、稅務界人士,回答大家的相關疑問。
1.既首貸又租房只能扣除一項
市民小馬,目前正在通過銀行貸款供自己的第一套住房,但是,因為房子還沒有交付使用,只能租房子住。小馬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同時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和租房支出的扣除。
據了解,在國務院日前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已有明確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才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小馬所供首套房雖然還沒有交付使用,但仍是其擁有的自有住房。故小馬只能扣除一項,即只能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租房支出則不能扣除。
2.填寫房貸利息扣除比例怎么填
記者接到多位納稅人反映,在手機APP上填寫扣除信息時,在填寫房貸利息信息時,對“扣除比例”一項中的“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后分別扣除50%”該選“是”還是“否”。
就此疑問,稅務局有關人士回復:選“否”就可以扣100%,選“是”是各扣50%。
3.首套住房貸款認定標準因地而異
據記者了解,對首套住房貸款的認定標準,大家的疑問比較多。
因為,目前個人和家庭房貸構成多樣化,購房付款也呈多樣性,因此,到底該如何理解《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這一規定?
有人全款買了第一套房子,再貸款又買了第二套房子,名下共有兩套房子,那么,第二套房子的貸款算不算首套住房貸款?
答復:要看第二套貸款買的房子銀行是否給的是首套貸的利率,如果是的話可以扣除。
記者就此咨詢銀行,銀行內部人士透露,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指明的情形有很多種,不少城市首套房是認房又認貸的。目前政策未變的前提下,這種情況查冊出來都不是首套,只能算二套,執行的也是二套利率。一切以當地房管部門的政策標準為準。
4.非獨子女贍養老人,一人最多扣1000/月
孫女士跟她的哥哥,每人可享受1000元贍養老人支出專項扣除。孫女士表示,為了讓哥哥多扣除,自己愿意放棄。
對此,有稅務界人士指出,孫女士對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理解有誤,她的放棄并不能讓其哥哥增加扣除額度。因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也就是說,即使孫女士放棄這項扣除,其哥哥每月分攤的贍養老人的扣除額度也不能超過1000元。
5.申報方式有何區別?
在填報信息的過程中,許多納稅人都需要填報“選擇申報方式”: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與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這兩項選擇有啥區別?
對此,有稅務界人士指出:選擇扣繳義務人申報,可以在每月發放工資時享受專項扣除。選擇年度自行申報則在次年才能享受專項扣除紅利。選擇年度自行申報的話,稅務機關不會再告知扣繳義務人相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避免本單位人員知曉自己的相關扣除信息。
6.用個稅App填報個人信息時,卻發現“被入職”從未見過的陌生企業,這時該怎么辦?
一位網名為“Asaikana”的網友其個人微博反映:“裝了國家**的個人所得稅App。結果填完一看,里面的我的任職受雇信息里,竟然除了本職工作,還多了一家完全不認識的食品公司,和我一點交集都沒有。”
相關專家表示,如果該網友能夠確認該公司此前從未和他發生過經濟往來,那么他很可能是遭遇了個人身份信息被盜用的情況。
提醒需享受附加扣除的市民,如果個人納稅人在注冊個人所得稅App時對任職受雇信息有異議,可以在App上發起在線申訴,保障自己權益。
綜合**日報、央視**、法制晚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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