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作是否需要納稅?
取決于工作類型和金額數目。
正規**工作并且金額超過4000需要。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項目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獲得的收入應該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校學生參加企業**工作屬于納稅范圍,由企業統一納稅。對于勞務報酬所得,勞務報酬收入在4 000元以內的,費用扣除額為800元,稅率20%,應交個人所得稅 = (勞務報酬收入 – 800) * 20% 此外有個別中介介紹的大學生**發單等**不需要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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