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2021年?
業務招待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的列支標準是: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千分之五)。其他的發生額與此數的差額屬于調增,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
列支范圍: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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