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怎么計算扣除?
1、應稅稅目為稿酬所得、特權使用費所得時,“含稅收入額”為扣除費用和稅費后的收入額;應稅項目為財產轉讓所得時,“含稅收入額”為扣除財產原值、合理費用和稅費后的收入額。
2、當稅目為稿酬所得、特權使用費所得,當含稅收入額<4000元,“標準扣除費用”默認為800元,當含稅收入額>=4000元,“標準扣除費用”默認為(含稅收入額×20%)。
當應稅稅目為“財產轉讓所得”時,標準扣除費用為0,不可填寫。
3、“捐贈扣除額及其他”為選填。以上數字填寫均為正數。
4、應納稅所得額(計稅金額)=含稅收入額-標準扣除費用-捐贈扣除額及其他。若計算結果為負數,則默認為0
5、稅率為20%。
6、除“稿酬所得”外,應扣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計稅金額)×20%;
“稿酬所得”的應扣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計稅金額)×20%×70%
7、“已繳納稅額、抵扣額或減免額”為選填,如填寫應為正數。
8、應入庫稅額=應扣繳稅額-已繳納稅額、抵扣額-減免額;
若計算結果為負數,則默認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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