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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標準下個人所得稅負擔浮現,如何衡量稅負輕重?
1、稅前收入水平
稅前收入水平高低會對稅負產生巨大影響:收入水平相差無幾,應納稅額相差較大。例如,對于“年收入18W元,無家庭關系”個人,“新稅制”和“舊稅制”中所應納稅額相差超2萬元。所以,個人所得稅負擔除了與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有關外,也與稅前收入水平具有很大聯系。
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國家**并不是預先撥出多大一部分比例的收入繳納稅款,而是通過逐步提高超過起征點、不同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措施,由國家逐步推動其所得的花費,并將其余部分儲蓄或花費,這樣才能使稅負在一定程度上平衡。
2、扣除標準的不同
每個人的個人所得稅負擔,還會涉及到扣除標準的不同影響。
新個稅制度增加了許多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贍養老人、住房貸款等,這些扣除項目的實行大大降低了納稅人的稅負。在新個稅制下,納稅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稅前扣除,減少應繳稅款的金額。
3、稅率的不同
稅率是影響個人所得稅負擔的重要因素之一,稅率越高,所得稅負擔越重。
新個稅制在稅率方面也帶來了新變化。根據新稅制個稅計算公式,每個人的稅率系數由原本的3、10、20、25、30、35%調整為3、10、20、25、30、35、45%,大幅提高了累進抵扣政策范圍,使低收入者納稅總額大幅降低。
總結
新個稅制的實施,帶來了較大的稅負減輕。但是由于個人所得稅負大小涉及多種因素,因此純比較個稅負擔大小的說法是不準確的。
需要具體根據個人不同情況,從稅前收入水平、扣除標準和稅率等特征進行全面分析,才能更科學、理性地衡量個人所得稅負擔的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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