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4000個人所得稅計算(稿酬所得4000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稿酬4000個人所得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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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以下簡稱“三項綜合所得”),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1)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三項綜合所得以每次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當三項綜合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當每次收入在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三項綜合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額。根據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預扣率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如下表),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案例5
假如某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2000元,則這筆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計算過程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00-800=1200元應預扣預繳稅額:1200×20%=240元
案例6
假如某居民個人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則這筆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計算過程為: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40000-40000×20%)×70%=22400元
應預扣預繳稅額:22400×20%=4480元
【特別說明事項】
上述三項所得預扣預繳稅款的計算,和年度匯算清繳稅款的計算方法是有區別的。主要差別為:
一是收入額的計算方法不同。年度匯算清繳時,收入額為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預扣預繳時收入額為每次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其中,“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二是可扣除的項目不同。居民個人的上述三項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屬于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以四項所得的合計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上述三項所得日常預扣預繳稅款時暫不減除專項附加扣除。三是適用的稅率/預扣率不同。年度匯算清繳時,各項所得合并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預扣預繳時,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3)關于“按次”的具體規定。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三項綜合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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