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不計免賠取消了(2021年還有沒有不計免賠)
前沿拓展:
2021不計免賠取消了
在車險改革之后,不是取消了不計免賠,而是將不計免賠項目直接算入了第三方責任險內。即發生事故后,三責險按照保險額度進行賠償。根據《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在基本不增加消費者保費支出的原則下,支持行業拓展商車險保障責任范圍。
引導行業將機動車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
擴展資料:
此次車險改革,為更好發揮交強險保障功能作用,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銀**會同**部、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研究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其中**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參考資料來源:
2019年購買的桑塔納風尚,被銷售忽悠貸款購入花了71900元,還不包括上牌費,但**價格開到56000,咱小老百姓也不太懂他們間貓膩,只是被一句貸款便宜,全款貴,乖乖選擇了貸款,當時4S店讓購買的是浙商保險,保險費用是5110元。
2020年不小心出了點剮蹭,保險忽悠說到指定路邊修車給涂下,然后承擔70%費用,我需要承擔30%,后打電話打聽了下,像這個情況可以用第三者不計免賠,還可以直接去4S店修,自己也不需要承擔費用。保險業務員看到沒宰成功,乖乖的按第三者走了不計免賠。還是多懂點在社會上會少被宰點的。
2020年保險到期,換了陽光保險,因為是當時報價最低的,也沒討價還價的,直接是2600元,看明細顯示當時保險因出險也沒上提多少,但陽光保險客服一直打電話讓投資理財,2020年沒出險,但投資理財太煩人,2021年果斷換保險。
2021年選擇了人保,報價是2450元,通過討價還價最終2330元。
2022年人保報價到2500元了,通過討價還價2390元成交。
相同的保險保額,不同的保費,不知是不是又入坑了?
拓展知識:
2021不計免賠取消了
確實取消了。但是不計免賠并沒有并入第三者保險中,而是將不計免賠放在了另外一個地位上。
2021不計免賠取消了
是的,是的,而且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方面的內容,然后也需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1不計免賠取消了
取消了,由其他的政策和內容取代了,同時也添加了不同的選擇。是的,所有的模式都會進行不斷的變化,也會產生不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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