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工資個稅計算(工資個稅計算公式2021)
前沿拓展:
2022工資個稅計算
工資稅,即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里有一項是工資、薪金,故名工資稅。
一、工資交稅計算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乘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扣除標準: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一個人的工資收入為7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7000—5000)乘以3%—0=60(元)。
二、工資扣稅標準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2021年已經接近尾聲,奮斗了一年的打工人,也開始期待年終獎了。年終獎作為收入的一部分,不僅是大家重點關心的對象,它在個稅統計中也十分重要。
根據此前財稅部門文件,年終獎個稅減稅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從2022年1月1日起,這項減稅優惠政策正式結束,年終獎就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所以,今年的年終獎是在年內發還是年后發,這將關系到你實際到手的年終獎是多少。
年終獎個稅計算方式
2021年12月31日內發的年終獎,納稅人可以在以下兩種計稅方法中任選其一:
1.單獨計稅
年終獎不用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依法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率表如下:
2.合并計稅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本就屬于工資薪金性質,所以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適用以下稅率:
如果今年的年終獎安排到明年發放,年終獎只能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舉個簡單的例子:
小明今年的總工資收入除去社保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免征額等免稅項后,應納稅所得額是10萬元,一次性年終獎是2萬元;
如果選擇單獨計稅,2萬元的年終獎應按照3%的稅率繳納個稅600元,到手19400元;如果選擇合并計稅,2萬元的年終獎應按照10%的稅率繳納個稅2000元,年終獎到18000元;
對小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差了1400元。
當然,如果工資收入越高、適用稅率越高,相應年終獎優惠政策取消后,年終獎需要繳納的個稅就越多。
一個最極端的情況,如果小明今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如果選擇合并計稅,將適用最高的45%邊際稅率,2萬元年終獎則需要納稅9000元。
年終獎如何報稅更省錢?
那么如何確定哪種計稅方式對自己更有利呢,我們總結出了這樣的一個規律:
全年收入應納稅所得額<0時,年終獎收入合并到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更優惠;全年收入應納稅所得額在0~36000元之間的,兩種方式計稅的結果相同;全年收入應納稅所得額>36000元的時候,年終獎用單獨計稅更優惠。
所以對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
同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大家在發放年終獎的時候可以算一下哪種方式對自己更有利。
還有,企業一般不太會考慮到每個人的實際情況,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與人事部門溝通選擇更適合自己的納稅方式,把握好最后一次享受減稅政策的優惠。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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