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需要總公司的原件嗎(設立分公司需要總公司的原件嗎合法嗎)
前沿拓展:
設立分公司需要總公司的原件嗎
需要。分公司設立所需資料: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總公司公章)2、總公司的章程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3、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4、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5、總公司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6、總公司驗資報告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7、總公司關于成立分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加蓋總公司公章和股東私章)8、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照片。9、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加蓋總公司公章)10、分公司辦公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產證復印件。11、分公司**核算的證明資料,總公司給分公司的資金證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規模需要擴大,有業務需要發展,大多數老板都會選擇設立分公司,那么你知道在南寧設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嗎?小金告訴你,這些材料必不可少!
南寧設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 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的照片或者掃描件;
2. 總公司章程以及公章;
3. 總公司股東會決議;
4.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 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6. 分公司住所的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產權證明、租賃**;
7. 分公司營業范圍說明;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在這里需要注意:
第一點,設立分公司,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等字詞,并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因此,分公司的名稱應以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街道命名,比如說南寧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江南分公司、南寧某餐飲有限責任公司青秀分公司。
第二點,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一定不能大過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三點,如果分公司選擇**核算,那么每個月都需要記賬報稅。
第四點,如果你的分公司和總公司都是在同一個地區,那么是不需要核名的,如果分公司和總公司不是在同一個地區,也還是需要核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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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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