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前沿拓展: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1、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可以在按照規定將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3、企業安置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例.假設2019年度,甲公司自行計算的納稅調整后所得為200萬元,可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為30萬元,當年可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為10萬元,該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額”與“應納稅額”各為多少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00-30=170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170×25%=42.5萬元;
應納稅額=42.5-10=3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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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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