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發放標準(上海病假工資發放標準)
前沿拓展:
病假工資發放標準
病假工資發放標準由病假基本工資的基數和病假計算系數共同構成。
具體來說:
1.病假基本工資有勞動合同約定的,不低于對應公司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未約定,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上面的基本工資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病假計算系數: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舉例說明:2008年1月李某進入一私人企業從事文員工作,企業簽訂了3年勞動合同,每月工資3000元,后2009年6月,李某經診斷患有慢性疾病,醫生建議病假休息,于是請病假在家休養1個月,那么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該怎么計算呢?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天)*計算系數*病假天數。所以李某病假工資=3000/21.75*0.6*30=2482.76元。
病假工資的發放標準受勞動合同約定制約,所以一定要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十八條工人職員的本人工資低于該企業的平均工資者,領取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時,如其所得救濟費數額低于該企業的平均工資百分之四十,應按平均工資百分之四十發給,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資。
人吃五谷雜糧,總會有生病的時候。如果生病了,就需要向企業申請假期修養。通常情況下,我們申請病假的話,會扣除一部分工資。
那勞動法里病假工資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相關具體法律規定:
第四條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經濟效益差,難以達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經本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以適當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個檔次標準的5%。如情況特殊超過5%的,應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第六條原系全國勞動模范、省(部)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七條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八條職工患病,醫療期滿或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恢復工作的,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作退休、退職或一次性處理;屬于大部分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期滿后,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凡弄虛作假,開假證明病休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本規定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勞動法里病假扣工資要交稅嗎?
按勞動法規定,病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工資給職工的,如果用人單位需要扣除工資的話,都是在稅前扣除的。病假工資支付規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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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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