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有哪些)
前沿拓展: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一)、所謂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指所有實行**經濟核算的中華****境內范圍的內資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形式,包括以下六類:(1)國有企業;(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4)聯營企業;(5)股份制企業;(6)有生產經營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形式。(二)、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一般分為以下兩種:1、核定征收: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X稅務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稅稅率;2、查帳征收: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X所得稅稅率;3、所得稅稅率:(1)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2)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3)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類型企業,減按15%的稅率來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所得稅的計算方式如下。1、如果你單位所得稅是核定征收方式應交所得稅=不含稅收入額X稅務核定比例X所得稅稅率=1000X稅務核定比例x25%;2、如果你單位是查賬征收方式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x所得稅稅率;=(不含稅收入-不含稅成本-稅費-管理、銷售、財務費用)x25%。
【法律依據】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預習>>第五章 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納稅人和征稅對象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注意】個人所得稅的所得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質的特殊主體”。(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納稅人判定標準納稅義務居民有住所、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無住所又不居住、無住所居住不滿1年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納稅
【注意1】上述居住滿1年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住滿365天
【注意2】在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的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日數,連續計算。
往年精選題: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不包括。
A、國有獨資公司
B、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
C、港澳臺同胞
D、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正確**】 A
【**解析】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也包括外籍人員、港澳臺同胞。 國有獨資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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