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及優惠政策)
前沿拓展: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2022年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為:根據企業里的從業人員數量、企業總的營業收入和企業總資產總額等指標來綜合確定小微企業。具體認定標準為:
一、工業的小微企業中從業人數少于100人,資產總額少于3000萬元的。
二、其他行業的小微企業,從業人數少于80人。企業的資產總額少于1000萬元,每年應納稅所得額少于30萬元的,工業中的小微企業納稅所得額也是少于30萬元。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的規定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微企業是廣義的概念,是小型企業、**企業、家庭式作坊企業的統稱。
根據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于2011年6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企業。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三個標準,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其特點不只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
小型微利企業是所得稅中的概念,享受的是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所以需要滿足所得稅中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要求。
拓展知識: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我國對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是通過對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具體行業特點認定。小微企業在不同行業有不同的認定標準,一般應符合如下條件:
工業企業: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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