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公積金提取新規定(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前沿拓展:
本報訊(記者龔莉)今后,所有繳存職工支付購房首付款、裝修、租房、交納物業管理費等,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6月4日,襄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再次降低住房公積金提取門檻。
今年初,部分政協委員提出關于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簡化辦理手續的提案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過深入調研,出臺便民利民新政。
此次調整后,繳存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在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供職工家庭擁有住房數量狀況證明,職工可申請提取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合同總金額。
繳存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裝修自住住房時,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裝修,提取額度按每平方米1000元標準計算,不超過裝修合同總金額。職工辦理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后,10年后可再次申請裝修提取。
繳存職工夫妻雙方在工作地無具有自主產權的住房時,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提取額度每戶家庭每年不超過15000元。繳存職工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物業管理費用,提取額度每戶家庭每年不超過3000元。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05462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