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個人所得稅(扣繳個人所得稅怎么做會計分錄)
前沿拓展:
扣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仲裁勞動報酬企業支付時是否扣個稅
1.誰是扣繳義務人——支付單位扣繳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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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報酬屬于扣繳范圍(除了經營所得)
《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四條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八)偶然所得。
3.勞動報酬項目
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年終獎,還是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個稅計算方法不一樣,扣繳的應納稅額也不一樣。
4.個人不配合怎么辦
《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十八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5.不扣繳不報告的責任
《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按照《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國家**公告2014年第48號)的規定,未履行扣繳義務,應扣未扣,應收不收稅款,每發生一次,納稅人的納稅信用得分扣3分。
6.建議
為避免在勞動仲裁后再次產生是否扣個稅/稅前還是稅后報酬等類似爭議,用人單位應在勞動仲裁中明確,有爭議的勞動報酬屬于稅前還是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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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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